2011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招聘启事

2011-05-16 09:07:35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一、学校简介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与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工、经管、文法协调发展的多科型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广州、中山、南海三个校区,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近11000人,经省教育厅批准最终办学规模为15000人。根据学校发展和办学需要,现面向国内外诚聘一批优秀人才。

二、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共公开招聘岗位52个,其中专任教师岗位27个,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2个,教辅、行政管理岗位共23个,工作地点主要在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中山校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表)。对具有生产、经营一线实践工作经验,特别是持有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如工程师、会计师、实验师、技师等)的实用型技能人才,予以优先考虑,学历、年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薪酬待遇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及博士研究生获聘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届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获聘后以人事代理的方式接收,人事关系及档案托管在广东省人才服务局,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年薪制,聘用期间按照《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事代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在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上或其他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

(4)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12日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如不注明所应聘岗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若相关岗位招聘未满员,再次接受报名时间另行公布。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及博士研究生不受上述报名时间限制,可随时报名。

3.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职称、学历学位(应届生提交就业推荐表)、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按相应的报名方式投递材料。

4.报名方式

专递寄到:广州市下塘西路1号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510091,请标明“应聘(部门+岗位

位)”字样,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或电子邮件发到rsc@gdrtvu.edu.cn,主题:(姓名)应聘(部门+岗位)。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1)专任教师岗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及用人部门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试讲,面试、试讲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在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上予以公布。

(2)辅导员、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由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监察处(审计处)和用人部门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在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上予以公布。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考试前1天,到我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6)《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一份。

(四)考试

考试由我院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根据岗位应聘具体情况,原则上按不少于1:3的比例组织笔试、试讲(若参加考试人数不足,可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组织)。

专任教师岗位考试采取试讲(实操)、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试讲(实操)、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平均分作为试讲(实操)、面试的最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试讲(实操)成绩×60%+面试成绩×40%。

行政管理岗位(含辅导员、教辅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到低,择优组织面试(实操)。笔试、面试(实操)按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由我院组织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卷并计算成绩,面试(实操)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平均分作为最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实操)成绩×60%。

我院成立面试、试讲评审小组负责评审。专任教师岗位的评审小组由组织人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行政管理岗位(含辅导员、教辅人员)评审小组由院领导、组织人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面试、试讲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监察处(审计处)负责全程监督。

考试综合成绩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向考生宣布。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持学校开具的体检介绍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程序及标准均遵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我院统一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

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我院对应聘人员采取相应方式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经我院院长办公会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11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劳动)合同将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本公告由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监察处(审计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gdpi.edu.cn/zhaopin/index.html)或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gdrtvu.edu.cn/other/zhaopin.html)查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509080(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人:陈晓懿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3503870(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监察处、审计处)。

1.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2.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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