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办法
招聘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数量
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2011年招聘教师28名(具体专业见《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2011年招聘教师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教师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师范教育,具备良好的品行;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往届毕业生须取得高中(中职)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中职(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
4、年龄不超过40岁(即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或受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的有关优惠政策
1、所招聘人员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人员;
2、在万州区无住房者,学校提供3年租房费补助,每年4000元。
六、报名及提交资料
(一)凡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教师信息表》,按所学专业与拟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的要求对岗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1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三)报名地点: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1号),联系电话:85770001。
(四)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生本人自荐书1份(含学校推荐书和在校学习学科成绩证明书)。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七、考核
(一)考核时间:2011年5月17日
(二)考核地点: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
(三)考核办法:考核在区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区人社局、区编办、区教委、三峡师范学校共同组织;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按照《招聘教师信息表》招聘的专业和数量,根据考核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其中等额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成绩合格者(60分)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为拟聘的人员,经万州区教委、人社局审核后,于2011年5月18日上午9:00在三峡师范学校,由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凡在201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在高校读书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体检
拟聘人员于2011年7月31日前到区教委报到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 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用人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教委和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及待遇
考核、体检合格,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张榜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 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州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负责解释。
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2011年招聘教师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