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陕西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顺利结束

2011-05-11 19:49:18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小编提醒大家:2011年陕西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顺利结束

2011年5月8日,陕西省201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工作顺利结束。全省11市(区)22515人参加了72006门次的考试。其中教育政策法规18928人次,教师职业道德19003人次,教育学16866人次(中学12422人次、小学2385人次、学前2059人次),心理学17209人次(中学13058人次、小学2126人次、学前2025人次)。参加考试人数较2010年14667人增加了53.5%,受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形势影响,今年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较多。考试期间,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副厅长张雄强分别到西安文理学院、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等考点巡视督导。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0〕50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的规定,从2011年起,陕西将在实行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基础上,实现全省统一阅卷,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

为了切实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省教育厅在3月初就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1〕7号),对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做了详细部署,并拟于5月8日(星期日)在全省11个市(区)设立考点,组织全省统一考试。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2011届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把好资格审查关,牵头做好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宣传、报名、培训及考试等相关工作。各高校要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与解决大学生就业结合起来,落实专门机构与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通过上述举措,引导广大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把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作为获取教师资格、从事教师职业的前提条件和唯一途径。

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省教育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考前组织及考试考务工作:

在领导机构和组织实施方面,省教育厅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制定了详细的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下设考务办公室、试题保密组、巡查监督组、阅卷登分组,确保考试考务工作各个环节不出疏漏。

在命题专家遴选方面,在陕西师范大学、宝鸡文理学院等高等师范类院校推荐的基础上,经严格遴选,最终确定了8名长期从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课程的教学专家教授,全程封闭式参与试题命制。

在考试组织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求各地必须制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落实专人负责联络,夯实考区责任;组织和调动机关干部积极参与考试巡查监督,对其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强化督察、管理和服务意识。在考风考纪方面,省教育厅制定了《巡考人员职责》、《监考人员守则》、《考场规则》、《监考工作程序》等规定,印刷成册下发给所有巡考人员和各地市负责同志,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严格纪律要求,确保考风考纪。

在阅卷、登分与成绩公布方面,今年将实行全省统一阅卷,经我们协调,委托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共同承担阅卷与等分工作,省教育厅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参与;同时,开发并建立“2011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拟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成绩,方便考生和认定机构查询。

不同往年的是,结合全教会和规划纲要精神,省教育厅今年专门组织专家修订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指导用书,并委托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高等院校对报考教师资格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课时,加强培训考勤,坚持“不培训不考试”的原则,确保参加考试人员都能够接受到培训,真正提高其业务知识,严把培训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