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心理测验
心理测验是为心理评估搜集数量化资料的常用工具。心理测验是一种特殊的测量,是测量一个行为样本的系统的程序。测验通过测量人的行为,去推测受测者个体的智力、人格、态度等方面的特征与水平。心理测验可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照所要测量的特征大体上可把心理测验分成认知测验和人格测验。认知测验包括智力测验、特殊能力测验、创造力测验及成就测验。人格测验包括多项人格调查表、兴趣测验、成就动机测验及态度量表等。
需要注意的是,各种标准化的测验,特别是智力测验的施测与解释,都要求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施测人员来进行。教师在选择测验时,必须充分考虑测验的意图、测验的适用年龄、测验的方式和性质等,特别是在对测验结果的解释上,更是要谨慎从事,不能迷信测验分数,更不能把某一次测验的分数当做教学决策与评判儿童的重要依据。而应当把测验看成是一种检测学生某个方面特点的工具,它只有与其他信息来源结合在一起,才能充分发挥心理测验的功能。
三、评估性会谈
会谈是心理咨询与辅导的基本方法。教师通过会谈既可以了解学生的心理与行为,也可以对学生的认知、情绪、态度施加影响。因此,会谈可分为评估性会谈与影响性会谈。但二者很难截然分开,与其他方法比较起来会谈法的优点是:在会谈中可以当面澄清问题,以提高所获得资料的准确性;通过观察会谈过程中双方的关系及学生的非言语行为,可以获得许多重要的附加信息。为了使会谈富有成效,除了要注意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外,辅导教师还要运用一些专门的技术。
(一)倾听
倾听是专注而主动地获取信息的过程。倾听过程中时应采取开放态度,同对方保持目光接触,注意获取言语沟通与非言语沟通信息。倾听是建立良好辅导关系的手段,倾听比询问更有利于搜集资料,因为询问会给对方造成心理压力,倾听可以减少对方的心理防卫。
(二)鼓励
在会谈中,辅导教师可以向对方提供鼓励信息,如说“嗯,我懂”、 “我能体会”、“请继续讲”、“然后呢”、“原来如此”、“有意思”、“我正陪着你”等。
(三)询问
不要提过多的问题,少提封闭式的问题(即只能用是、否作答的问题),多提开放式问题(如“你能说说原因吗”);不但要问事实,还要问看法与感受,如“我想知道你对这事的感受如何”等。
(四)反映
反映就是辅导教师将受辅导学生表达出的思想、观念或流露出的情绪,加以综合整理,用自己的语言再表达出来,以协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
(五)澄清
当事人处于思想困扰时,其思考与言语表达往往不明确。辅导教师可把当事人的不连贯的、模糊的、隐含的想法与感受说出来,帮助对方在混乱的思想中理出眉目。
(六)面质
会谈中发现受辅导者前后所说内容不一致,他所具有的自我形象与他的行为不一致时,可以向他提问,以协助当事人弄清自己的真实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