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品德的实质与结构
(一)品德的实质
品德是道德品质的简称,是社会道德在个人身上的体现,是个体依据一定的社会道德行为规范在行动时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和倾向。理解品德这一定义时,要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品德反映了人的社会特性,是将外在于个体的社会规范的要求转化为个体内在需要的复杂过程。它不是个体的先天禀赋,而是通过后天学习形成的。
第二,品德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如果只是此一时彼一时的偶然表现,则不能称之为品德,只有经常地表现出一贯的规范行为,才标志着品德的形成。
第三,品德是在道德观念的控制下,进行某种活动、参与某件事情或完成某个任务的自觉行为,也就是说,是认识与行为的统一。如果没有形成道德观念或道德认识,即使个体的行为符合社会规范,也不能说是有品德的。反之亦然。饲如,精神病患者的行为尽管可能不符合社会规范,但也不能说是不道德的。
虽然品德离不开道德,但是品德与道德也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为:
第一,二者的来源不同。道德是一种社会现象,其来源是社会需要;品德是一种个体现象,其来源是个体需要。
第二,二者所反映的内容不同。道德是对社会关系的理性反映,品德是对个体道德需要与道德要求的关系反映。
第三,二者的表现方式不同。道德一经确立就会以文字、传统、舆论等形式进行表现,品德则是以个人信念、理想、个性心理特征和心理倾向等方式进行表现。
第四,二者发挥的作用不同。道德将对整个社会中的群体关系进行调节和控制,品德只对个体的行为起调节作用。
第五,二者所属范畴不同。道德是社会学、伦理学研究的范畴,品德是心理学、教育学研究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