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
第一节 小学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
一、我国小学教育的历史发展
小学教育: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学制中第一阶段的教育,也称初等教育,教育对象一般为6—12岁的儿童。
二、义务教育
1、概念:义务教育是指国家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带有强制性的国民教育。
2.义务教育的意义
第一 义务教育标志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又会不断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第二 义务教育体现着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的水平,又会促进现代文明的提高
第三 义务教育既可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又可以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立时间是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宗旨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 发展基础教育 第二 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 第三 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小学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主要表现在一下三个方面: 1、普及性 2、基础性 3、强制性
第二节 小学教育目的的意义与依据
1、定义:小学教育目的是指人民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产生怎样的结果。
2、小学教育目的的作用:导向作用 、激励作用 、评价作用
3、制定小学教育目的的依据: A 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 B 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 C 人们的教育理想
4、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
5、素质教育思想的基本观点(素质教育的理论要点):A 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B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C 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教育
①创新能力不仅是一种智力特征,更是一种人格特征,是一种精神状态。
②创新能力的培养是素质教育的核心,是素质教育区别于应试教育的根本所在。
③重视创新能力的培养也是现代教育秘传统教育的要本区别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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