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
根据课程设计、开发和管理的主体不同,可以将课程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三种类型。
1.国家课程
国家课程是指由国家统一组织开发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课程。它具有统一规定性和强制性的特征,其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体现国家的教育意志。
2.地方课程
地方课程是指由地方组织开发并在本地实施的课程,即由地方根据国家教育方针、课程管理政策和课程计划,在关注学生共同发展的同时,结合本地的优势和传统,充分利用本地的课程资源,直接反映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自主开发并实施、管理的课程。它的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满足地方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3.校本课程
校本课程是指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自主开发并在本校实施的课程。其主导价值在于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