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教育学》核心考点17
第七章 教学(上)
一、教学工作的意义和任务
(一)教学的概念
教学是教育目的规范下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活动。教学是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途径。教学包含以下几方面含义:
1、教学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的
2、教学是师生双方的共同活动,由教和学两方面活动组成
3、教学具有多种形态,是共性与多样性的统一
(二)教学的意义
教学是学校教育中最基本的活动,是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的基本途径,在学校整个教育系统中居于中心地位。教学的主要作用是:
1、教学是社会经验得以再生产的一种主要手段
2、教学为个人全面发展提供科学的基础和实践
3、教学是教育工作构成的主体部分,又是教育的基本途径
学校工作应坚持以教学为主,但是教学必须与其他教育形式结合,与生活实践加强联系才能充发挥作用。因此,应妥善地安排教学与其他教育活动,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全面提高学校教育的质量。
(三)教学的一般任务
教学任务受教育目的、学生年龄特征、学科的特性以及教学的时空条件等因素制约。教学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教学的一般任务如下:
1、传授系统的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教学的首要任务是引导学生掌握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一般来说,知识的掌握是形成技能、技巧的基础,而技能、技巧的形成又有助于进一步理解和掌握知识。
2、发展学生能力、体力和创造才能
智力,一般是指人们的认识的能力,即认识客观事物的基本能力,是认识活动中表现出来的那些稳定的心理特征。主要包括注意力、观察力、记忆力、思维力和想像力,其中思维力是核心。体力,主要指身体的正常发育成长与身体各个器官的活动能力。学生的创造才能主要是指他们能运用已有的知识和智能去探索、发现和掌握未知晓的知识的能力。它是学生个人的求知欲望、进取心和首创精神、意志力与自我实现信心的综合体现。
3、培养社会主义品德和审美情趣,奠定学生的科学世界观基础
4、关注学生个性发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