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报考A类的考生,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其中A类岗位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报考B类的考生,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音乐、美术、体育、幼师、计算机和职业中专的汽车维修、机械加工专业教师岗位的考核以说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的考核以说课方式进行。
3、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考核方案将在浏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十一、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二、体检
1、按岗位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