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中、初中职位需要组织面试,面试方式为片段教学。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直接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3)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永春教育信息网的相关通知。
3.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1)报考不面试岗位的考生,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其资格复审时间与面试岗位考生同时进行。
(2)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供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报名表放首页:
①报名表
②笔试准考证(直接参加面试人员除外)、身份证、户口簿。
③普通话证书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者,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⑤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者,应提供所在院校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县职专招聘的土木工程与机械两个学科可以不必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⑥县级计生证明和县级综治证明(应届毕业生除外)
⑦幼儿代课人员还应提供:
A.2014年永春县招聘幼儿代课教师报考推荐表(见附件4);
B.其任教学校的代课证明。证明需注明连续代课的起止时间,由经办人员、园(校)长(县直幼儿园由园长,乡镇中心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和4所民办幼儿园由中心小学校长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2人)同时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C.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验证码的有效期须在缴交材料后25天以上;网上未查询到的,考生须提供盖有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录取名单及毕业生登记表。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在达到考试合格线上、资格复审通过后的考生中,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无需面试的职位按考生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考生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再出现相同者,按 “985”、“211”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学历高低、双学位(历)、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