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杭市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18 17:03:57 字体放大:  

(4)在我县公办幼儿园(班)编外聘用的教师提供任教所在的中心小学(中心校、实验幼儿园)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5)在我县民办幼儿园(班)的教师提供以下材料:与所在民办幼儿园(班)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任教期间的课程表、工资册等有效证明材料;

(6)《2014年上杭县中小学(含职业中专、幼儿园、特殊教育)教职工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表样附后)。公办幼儿园(班)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幼儿园(班)教师的报名表须分别经所在中心小学(中心校、实验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班)审核同意并签署“符合条件,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学校(园)公章。

(7)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三)考务费:

1、所有招聘职位的考务费均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精神,按每人限报一个职位80元的标准收取。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在现场报考时收取,其余应聘人员在网上报考时完成网上缴费。

2、按上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报考缴费后,不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均不予返还。

3、按省人事厅闽人发[2007]217号文件规定,农村和城镇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享受低保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

(四)加分申报:

1、报考人员中,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包括: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2014年行将服务期满)、未正式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进行加分。

2、符合相关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限内(2014年3月17日-3月23日)由本人向上杭县公务员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申报时须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1份(考生可从上杭县公务员局、即原县人事局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网址为:http://www.shrs.gov.cn),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经上杭县公务员局审核批准并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考者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原始分成绩。

4、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5、通过享受优惠政策、已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优惠政策。

三、招聘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采取100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应聘人员只参加4月13日下午举行的“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其余职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4月13日上午对应“专业知识”和下午“教育综合知识”公开招聘笔试。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招聘的中学教师职位不参加全省统一招聘笔试,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试采取100分制。

(二)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4年4月13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所有职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在通过网络审核后于考前一周(4月7日8:00-12日17:30)自行通过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参加考试的凭证。

2.面试准考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面试准考证》由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通知发放,其余面试对象持《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参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公告。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职业中专教师职位的笔试成绩取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经上杭县公务员局审核批准的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总)成绩。

2、面试

(1)职业中专专业教师(不含舞蹈专业教师)职位、中学教师职位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其综合素质。

(2)其余教师职位的面试形式及内容参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进行,具体如下:

①小学语文、数学教师职位、中学教师职位一、特殊教育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说课方式。小学语文、数学教师职位面试说课内容为上杭县现行小学教材中的一个课时;中学教师职位一的面试说课内容为上杭县现行中学教材中的一个课时;特殊教育教师面试说课内容为上杭县现行特教教材中的一个课时。面试备课时间50分钟,说课时间为不超过20分钟。

②职业中专舞蹈专业教师职位和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职位面试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对应学科的基本技能。

③幼儿教师职位的面试内容为说、唱、弹、跳、画等方面的基本功。

(3)具体面试方案将于5月份在上杭教育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考试程序:

1.笔试:报考人员先参加相应职位所要求的笔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不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经县公务员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的 1:3比例确定相应招聘职位(学科、专业)的面试人选,相关职位(学科、专业)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应聘中学教师职位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直接进入面试。

3.如果相关职位(学科、专业)笔试的参加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合格线另定),方可进入面试;如果参加面试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的,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合格线另定),方可进入考核和体检。

4.资格复审

(1)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到上杭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已通过考试等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单及是否已通过考试等、具备取得相关证书的结论证明。

(2)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相应职位的空缺面试人选进行递补。

(3)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上杭县教育局核发《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报考者中,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开始前5天下午17:00之前由本人书面向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出放弃面试申请;经县教育局确认后,在报考该职位(学科、专业)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5)相关职位的空缺面试人选,从相应职位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由上杭县教育局通知,并在面试开始前2天下午17:00之前按上述要求到上杭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核发《面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