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012-04-26 15:12:36 字体放大:  

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下:

考试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请登陆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在网上报名:

1.户口或档案必须在重庆市范围内;

2. 学历符合《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持有国外学历的,还需具备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修学成绩合格。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获得教育学、心理学修学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1)在校期间选修、辅修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合格单或在个人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2)参加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

(3)参加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公布的补修机构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补修且成绩合格。

参加重庆市范围内补修机构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补修合格者,提供补修机构开具的成绩合格证明。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

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考生务必确认上述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责任自负,触及法律的,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