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学重点知识四

2012-11-05 16:55:54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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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高等学校教育制度

学制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高等学校的学制指各类各层次高等学校的系统。

学制建立的依据:

1. 学制的建立受制于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

2. 要受社会政治制度的制约

3. 要适应教育者的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

意大利的单一公立系统,单一管理部门;法国的单一公立系统,多重管理部门;澳大利亚、加拿大和德国的多重公立系统、多重管理部门;日本和美国的私立和公立系统、多重管理部门。

高校的层次:初级学院和短期大学;大学和专门学院;研究生院

我国高校三个层次: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和专门学院(基本层次)、研究生院。

成人高等学校:职工大学和职工业余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的函授部;普通高等学校的夜大学

现代学位制度起源于西欧的中世纪大学

我国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

我国高校教师的职务包括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四级。

岗位设置的四个原则:系统原则、整体效应原则、最低岗位数量原则和动态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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