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管委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5名

2012-10-11 15:08:58 字体放大: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大港生源的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和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2年11月8日至9日。面试费用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为说课,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达不到上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2012年11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当天宣布面试成绩。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体检等有关信息,2012年11月13日后在报名网站:http://www.jshrc.com/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大港人社局统一组织。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在监察局的监督下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由大港教育局和大港海滨教育中心,根据各学科情况对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分配,确定聘用单位。住宿问题自行解决。有关部门组织对相关证件验证,验证费用由个人自行担负。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政策咨询电话:022-63386349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大港教育局022-25991565

大港海滨教育中心022-25924348

网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22-63224583

监督电话:022-25991111

附件1:2012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2012年大港教育系统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