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山西长治市教师招聘报名时间8月16日-18

2012-08-07 10:45:26 字体放大:  

2012长治市教师招聘报名时间为8月16日-18日到长治市图书馆进行现场报名、审核,9月10-11日领取准考证,9月16日进行笔试。

一、报名

(一)报名办法

教师岗位(不含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市卫生学校、市文化艺术学校)分学段学科组织报名,其学段区分为高中及中职、2018威廉希尔决赛赔率 、小学及幼儿园;其它按所列岗位组织报名。

1.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或学科,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持学位证)等原件和A4纸复印件,及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本人现场报名。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转回户籍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入学前户籍证明。报考者须对所提交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主管部门协助,人社局督导。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户口、年龄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长治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3.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8月16~18日教育系统、职业技术学院、文化艺术学校岗位报名。

地点:市图书馆

报考同一岗位,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比例, 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的岗位不低于1:2,本科及以下学历要求的岗位不低于1:4(其中:职业教育教师岗位不低于1:3),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要减少招聘岗位数,使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规定比例,如招聘岗位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考生,可改报其它相同或相近岗位。

2012年9月10~11日凭身份证到市图书馆领取准考证。考生参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且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二)招聘信息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各用人单位的《招聘简章》,可于2012年8月13日开始通过中国长治网(www.changzhi.gov.cn)、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zldbzw.gov.cn)查询。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1994年8月13日以前出生),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招聘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需与所报专业相符)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能力测试;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晋西北计划”四类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5分的待遇,在我市服务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其它加分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具备加分条件者须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结束后提供的不予加分。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用入编在试用期内、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者,不得报考。

在涉及辞退、现役、试用期、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2年8月13日为截止日期。

三、考试、体检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以及对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或《基础理论》两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计分采取百分制,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40%+《专业知识》(《基础理论》)分数×60%。进入面试、能力测试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教师、医护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卫生)基础理论》;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命题时,中学、小学有所区别。

笔试时间:2012年9月16日

上午: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2:00 《基础理论》(《专业知识》)

各岗位笔试内容见《招聘简章及考试提纲》。

2.面试、能力测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1)报考医护岗位的考生参加相应的专业能力测试;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讲课测试;报考其它岗位参加面试。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能力测试对象。如参加面试、能力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考生的面试、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参加医护岗位能力测试和教师岗位讲课测试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 能力<讲课>测试×60%)。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依据专业知识(教育、卫生为基础理论)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监察局、市编办、市人社局、用人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监督检查,并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2021031

市纪委监察局综合室

2192512 市编办监督科

咨询电话:2192522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058512   市教育局人事科

2054260 市卫生局人事科

附:招考简章

附件【招聘简章1(教师岗).xls

附件【招聘简章2(非教师岗).xls

附件【招聘简章3(职大、艺校).xls

附件【招聘简章4(卫生).xls

附件【招聘简章5(其它).xls

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