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邛崃2012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2-07-09 09:30:21 字体放大: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截止时间: 2012年8月3日23:59。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4.费用减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①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②《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③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④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项的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和第4项的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网络缴费截止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2年8月6日至8月9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满分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分公共行业类、教育类和卫生医务类(详见附件1)。其中,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成绩按照60%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 2012年8月10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1:3(医疗中心医院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岗位开考比例1:2)。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2年8月5日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012年8月7日17:00前转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职位,也可于2012年8月8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根据成组发〔2009〕2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时,每服务满1年,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8分。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办公室或服务所在主管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服务年限、考核合格)。待报名成功后于2012年8月7日17:00前交邛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理加分手续,咨询电话:028-88793300 。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