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教师资格招聘公告

2012-07-06 10:01:48 字体放大:  

面试考核采取试讲、答辩、操作等方式进行。

考核时间待报名结束,经资格初审后另行通知。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时请提供以下有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职称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经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

体检医院由主管部门统一指定,所指定医院应为三级甲等,且不能在本单位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考核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院对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聘用

学院将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报省教育厅,经教育厅同意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公示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http://www.empfolio.com/zige/jszg/baoming/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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