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聘者需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招聘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现场确认时须报名者本人带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招录后须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暂无就业报到证的,可提供高校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招录后须提供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人员每人交考务费100元。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3、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及材料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进行教师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登记,3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4、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考务费。确确属急需专业,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5、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在叶县人民政府网、平顶山人事人才网、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叶县电视台、叶县教体局网站发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6月17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其中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学科者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知识,报考其它学科者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和综合知识(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20分。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经市人事局批准,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大开发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村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及符合报名条件的退伍士兵,按照文件要求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场。
经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4-16日登陆招聘系统,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打印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学段、分学科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通过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招录后须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暂无就业报到证的,可提供高校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招录后须提供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1.5的学段、学科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为2012年7月14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面试通知单》于2012年7月13日登陆招聘系统自行打印。未按规定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于2012年7月3- 5日在叶县人民政府网、叶县电视台、叶县教体局网站发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以《面试通知单》规定为准。
(三)体检和考核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是对被考核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了解,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由于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拟聘及公告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县招教领导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拟聘人员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均不再进行补录。
(五)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结果公告后无异议人员,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拟招聘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同时由用人单位填写《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核查表》、《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县教体局审核后报县人劳局、县编办核查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人事部门进行鉴证。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考核不合格者,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通过考试公开招聘教师,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严格把握招聘教师的质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德惠为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领导干部高文克为副组长,县人劳局局长宁献业、编办主任李良臣、教体局局长娄彦平、监察局局长刘兴文、财政局局长田清林为成员的叶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宁献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福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监督,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已受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叶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