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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广东惠州惠阳区教育局招聘81名中小学教师启事:
为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我区教育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2012年惠阳区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将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正公开、平等竞争、考评结合、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坚持按岗聘用、优化结构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高中教师9名,初级中学教师21名,小学教师43名, 惠阳广播电视大学教师2名,惠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教师4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2012年惠阳区招聘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对象
1.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或2009年7月以来的往届毕业生,须有惠阳区户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属夫妻分居的(应聘者必须是在职在编的公办教师):应聘初中教师,须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二级以上职称;应聘小学教师,须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一级以上职称。
(二)招聘高中教师对象
1.应届毕业生或2009年7月以来的往届毕业生,须是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国家211工程重点师范院校的师范类毕业生和研究生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在职公办教师,须有5年以上高中教学经历,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三)招聘中职教师对象
1.应届毕业生或2009年7月以来的往届毕业生须是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特别技能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在职公办教师,须有5年以上中职教学经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四)招聘电大教师对象
1.应届毕业生或2009年7月以来的往届毕业生须是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
2.在职公办教师,须有3年以上电大教学经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五)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对象
须有3年以上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及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经历的在职公办教师,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一级以上职称。
(六)"三支一扶"人员应聘教师
参加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的有关规定可以报考,并按规定给予笔试成绩折算前加10分。报考时,需要提供服务期满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年龄条件: 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省级以上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八)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
(九)惠阳区在职在编的教师不在招聘之列。
四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6月2日-6日(假日照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
惠阳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3号
联系电话:0752-3826566、3826339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应聘高中教师可不提供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材料)、职称证书(在职公办教师)、获奖证书、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人员)、人事代理协议书(往届生)、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属夫妻分居的须提供配偶工作单位证明及婚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大一寸彩照2张。在职教师应聘须同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经验证后,所有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2.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将通知本人参加考试并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招聘考试由笔试、说课、面试三个部分组成。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笔试占40%,说课占40%,面试占20%。
(一)笔试、说课、面试地点:惠阳区中山中学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考相应职位的教材知识(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不考笔试,考专业技能)。若笔试人数与职位数未达到2:1时,该职位笔试分数必须达到及格以上,方可参加说课、面试考核。笔试成绩在考试当天20:00后在区人力资源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网站公布。
2.笔试时间
笔试开考时间为2012年6月13日上午8:30。各科考试时间如下(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高中、电大语文150分钟,其它科目120分钟;初中语文120分钟,数学、英语各100分钟,物理80分钟;小学语文、数学、英语、职中汽车修理、物流、市场营销(含金融会计专业)、计算机(考技能)、美术(考术科)各为90分钟。音乐、体育术科考试开考时间与其它学科相同。
(二)说课、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说课、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入围。不能按时参加说课、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说课、面试资格。
说课、面试的具体工作按《2012年惠阳区招聘教师说课、面试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1.说课: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等综合素质。
3.说课、面试考核工作安排在同一天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完成考核工作后总成绩于当天20:00后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
按照由高到低的考核总成绩,以与招考人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说课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七、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应聘人员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为录用对象在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为期7个工作日。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自通知之日起20天内办理完录用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二)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安排,不予聘用,空出的指标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三)被我区正式聘用为教师的,办理完相关人事关系调入手续后,享受我区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因学校岗位设置等原因,在职的高级教师、中级教师若应聘到校任教以后,将根据岗位设置的需要,可能要重新聘任)。
(四)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区教育局签订协议书,从聘用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出惠阳区教育系统,也不得要求区内调动。招聘的初中、小学教师原则上到农村学校服务。
(五)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农村任教的应届(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广东省人民政府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