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11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12月6日起

2010-11-29 17:37:06 字体放大:  

扬州网讯(记者 陈书戈)记者昨日(28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定于12月6日起接受报名。除2011年应届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外,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均须参加以说课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据了解,此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认定对象为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中国公民和2011届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对教育教学能力的要求规定,除2011年应届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外,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均须参加以说课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同类别的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的受理工作由不同的教育主管部门受理,不同类别的申请者所需携带的材料和证书也不同,具体受理范围请登录扬州教育网站查询。社会人员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必须完成教育学、心理学的补修考试。同时,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据悉,《教育学》、《心理学》报名和考试的时间为2010年12月6日~2010年12月10日,报名地点为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扬子江中路760号 电话:0514—87961139)。报名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在扬高校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和身份证)、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2张。2011年2月23日~2月25日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1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