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特性的过程能力评价
案例质量管理咨询一般质量特性的过程能力评价及改进措施
一般质量特性是指对产品质量有一定或轻微影响的质量特性,超出标准将会影响产品的质量等级,但不影响使用。例如:机箱表面轻微划伤。
I Cp>1.67 能力过剩 降低精度要求,降低技术工人等级,降低生产成本
Ⅱ 1.67≥Cp>1.33 能力富余 采用统计抽样检验,减少检验频次,在对装配质量没有影响的情况下,适当降低机器设备的精度要求
Ⅲ 1.33≥Cp>1.00 理想状态 对过程实施标准化作业。
Ⅳ 1.00≥Cp≥0.67 低风险 在确认不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经验证明确以原设计不合理的情况下适当放宽公差范围
V Cp<0.67 中等风险 增加检验频次,严格检验,如对下道工序质量有影响,应查明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加以改进
2.控制图法(略)
▲标准的选用:(P588)
(1)选用现有标准;(2)制定企业标准。
我国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一般有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确两类。
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是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它保障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强制执行。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农药和劳动卫生标准;
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劳动安全标准;
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方面的标准;
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产品标准等。
推荐性标准又称非强制性标准或自愿性标准。《标准法》中对推荐性标准的规定是:“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