缮制单据是按货、证、船、款的程序进行制单。
货:受益人依契约和信用证的规定,将货物的规格、性能、数量、核查清楚,并确认货物与契约的规定完全相符,做到货对、货真、货实、货全、货整,旨在备货、验货和交货顺利,防止错货、错装。
证:依信用证规定缮制和配齐所需单据,单据的重点是计算信用证项下的单价、总价、银行费用、佣金、保险及运输费用等,都应认真不疏忽,全面不遗漏,完整不缺欠,准备无差错,防止有货无证无单,延误收款。
船:租船订仓,必须提供全部所需的单据,依其单据、船主或其代理人方可提供船期、航程、装船等事宜。在租船订仓的过程中,于提交所需有关的单据前必须缮制好,配备齐所需的全部单据,防止有货无船或有货无单据而造成延误。
款:依单据申请议付,亦称交单结算,收取货款。在每次交易中,契约的当事人的责任是卖方交货,买方付款。但依信用证条款规定作为支付方式者,是以银行的介入作为第三者,依银行业务规定,保证受益人提交规定的单据(其中包括代表物权的提单在内)向银行办理业务,开证申请人依信用证规定,付款赎单,凭单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