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单证员考试知识点重点:申报单

2014-09-25 16:33:01 字体放大:  

目前进出我国国境的中外旅客所携带的行李物品的申报方式以书面申报为主,即填写《旅客行李申报单》。《申报单》的适用范围是来华的各类外国旅客、台湾同胞、因公或因私进出境的中国公民。港澳同胞持《港澳同胞口乡证》进出境时,不须填写《申报单》,但须在《回乡证》上申报。《申报单》一式两联,物品验放后,第一联由海关留存;第二联经海关批注签章后交旅客收执、待回程时再交给海关办理手续。

《申报单》上的所列项目可大致分为四类:(1)旅客基本情况:姓名、国籍、护照号码、来往国别、同行未成年子女情况行李件数;(2)旅客所携带部分必需的情况:货币。金银及制品、照相机、录音机和摄影、摄像机等,这主要是根据通常外国短期来华旅客携带物品设置的;(3)从事公务所需物品或国家管制物品:办公用品、货物及货样、音像制品、印刷品及文物等,携带此项物品的旅客还应办理其他有关海关手续。(4)单价超过人民币50元的家用电器等高档耐用消费的和总价值超过50元的礼品等。

进出境《申报单》合二为一,并以中英两种文字对照印制。中国旅客应以中文填写,并申报货币数目。外籍旅客可以用中英文字填写。

《申报单》上所列的各项内容都应填写,而且应如实填写,否则构成"申报不实"、"伪报"和"瞒报"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向海关申报时,要做到“人、证、物齐全”,即旅客与旅行单证相符,旅客申报情况与所携带物品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