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报送河南省旅游奖励资金申报材料通知

2015-04-23 17:24:40 字体放大:  

2015报送河南省旅游奖励资金申报材料通知

关于报送河南省旅游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的通知各省辖市旅游局、省直管旅游企业:

根据《河南省旅游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行办〔2009〕110号)的有关规定,经商省财政厅同意,2014年继续对入境游客招徕、组织入境旅游包机、旅游专列组织、获得省级以上知名商标的旅游产品和获得国家级旅游奖励的事项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设自联入境旅游贡献奖、入境旅游包机奖、旅游专列组织奖、获得省以上知名商标的旅游产品奖和获得国家级旅游奖励事项奖

(一)自联入境旅游贡献奖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凡在我省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均可申请。申报此奖项的旅行社自联国(境)外游客年度内须达到3000人次以上。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自组外联国(境)外游客来河南旅游的省内旅行社。省旅游局和省财政厅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确认后,再确定具体的奖励档次和金额。

(二)自联入境旅游包机每架次奖励6万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3万元、市级财政负担3万元,用于奖励组织境外游客乘坐包机到我省旅游的境内外旅行社。

1、省内旅行社自联入境旅游包机,每架次由省级财政奖励3万元,旅行社所在市财政奖励3万元;

2、非省内旅行社自联入境旅游包机,每架次由省级财政奖励3万元,包机首降航空港所在市财政奖励3万元。

(三)旅游专列组织奖。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本奖项仅对2014年度组织旅游专列来豫成绩显著的旅行社进行奖励,不再按组织旅游专列数量进行考核。旅行社申报此奖项时,应按《河南省旅游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供组织旅游专列的相关材料,省旅游局和省财政厅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确认后,再确定具体的奖励档次和金额。

(四)获得省以上知名商标的旅游产品奖和获国家级旅游奖励事项奖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省旅游局和省财政厅对各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确认后,再确定具体的奖励档次和金额。

二、材料申报程序

(一)申报自联入境旅游贡献奖项的旅游企业应于4月25日前,向省旅游局报送一式两份以下申报材料,过期将不予受理(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1、《河南省旅游奖励资金申报审批表》表1;

2、《河南省旅行社自联入境游客汇总核定表》表2;

3、《河南省旅行社自联入境游客单团登记表》表3;

附属材料还包括:接待境外团(者)的团队确认书、团队名单表、团队行程表、酒店(景区、旅游汽车公司)确认书等相关材料;接待入境游客入住酒店、参观景区、租用旅游大巴等资金往来相关报账票证(该部分资料由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组织人员实地查验)。

(二)申报入境旅游包机奖项和旅游专列组织奖项的省内旅行社和省辖市旅游局、财政局应于4月25日前向省旅游局、省财政厅报送一式两份以下材料,过期将不予受理(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1、《河南省旅游奖励资金申报审批表》表1;

2、《旅行社组织旅游包机架次汇总核定表》表4;

3、《旅行社组织旅游包机(专列)情况登记表》表5;

4、《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列次汇总核定表》表6

附属材料还应包括:民航、铁路部门批复包机、专列复印件;旅行团的团队确认书、团队名单表、团队行程表、酒店、景区、旅游汽车公司确认书;接待团队的入住酒店、参观景区、旅游汽车公司等资金往来相关报账票据复印件。

(三)申请入境旅游包机奖项的非省内旅行社(旅游联合体)可委托旅游包机首降航空港所在市牵头的地接旅行社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基础上和省辖市旅游局、财政局于4月25日前向省旅游局、省财政厅报送一式两份以下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1、《河南省旅游奖励资金申报审批表》表1;

2、《旅行社组织旅游包机架次汇总核定表》表4;

3、《旅行社组织旅游包机情况登记表》表5;

附属材料还应包括:民航部门批复包机复印件;旅行团的团队确认书、团队名单表、团队行程表、酒店、景区、旅游汽车公司确认书;接待团队的入住酒店、参观景区、旅游汽车公司等资金往来相关报账票据复印件。

(四)申报获省以上知名商标旅游产品奖和获国家级旅游奖励事项奖的单位,应于4月25日前向省旅游局报送一式两份经省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确认文件。

三、材料审核程序

申报自联入境旅游贡献奖项的申报材料由各申报企业直接报送省旅游局;申报入境旅游包机奖项的申报材料由各省辖市旅游局会同财政局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旅游局、省财政厅;申报旅游专列组织奖、获省以上知名商标旅游产品奖及获国家级旅游奖励事项奖的申报材料由各申报企业直接报送省旅游局。

省旅游局会同省财政厅对各有关企业及有关市财政局、旅游局初审后报送的申请材料按以下方式进行复核审批。

对申报自联入境旅游贡献奖励资金的申报材料,省旅游局、省财政厅将结合旅游统计报表、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备案资料、外汇收入明细账、对税局出具的上年度汇算清缴报告、本年度全年纳税申报单及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排出经加权平均计算的各旅行社自联入境旅游贡献总成绩顺序,确定符合奖励条件的拟奖励对象。

对申报入境旅游包机奖、旅游专列组织奖、获省以上知名商标旅游产品奖及获国家级旅游奖励事项奖的材料由省旅游局会同省财政厅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检查,并确定是否实施奖励。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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