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导游考试政策法规:旅游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1993年10月通过、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此法; 2:消费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是生产、交换、分配的目的与归宿;包括“生产”“生活”消费两种; 3:经济学上:消费者、政府、企业,并列三大主体之一; 4:消费者属于生活消费,满足人的发展与享受等高层次需要的消费;包括所获得物质、精神产品,旅游服务; 5:旅游消费者是消费者一种类型,通过购买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从而满足其旅游需求的人;判断题 #消费者的保护法概念和范围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总称是指:调整国家、经营者、消费者在保护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义指:包括所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法规”, 广义具体包括:《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卫生法》。 2.1)狭义指: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单行法律法规”,即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消费者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①消费者为生活需要的购买、使用商品、接受服务; 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的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应遵守本法; #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保护原则,这是权益保护法的核心原则,该原则体现了宪法原则。 2:社会保护原则:这是全社会力量保护消费合法权益的原则,目的是形成社会机制。 (大众传播媒介应做好宣传,对损害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3: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这是《民法通则》确立的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交易遵循的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恪守信用,不得弄虚作假、恶意欺骗) #消费者保护法存在的问题: ①旅行社服务不规范;②擅自变更合同约定,降低服务标准;③就餐卫生环境条件差; ④导游素质参差不齐,游客利益难以保障;⑤行程安排不合理,是游览成为走马观花; ⑥出境游凸显“零团费”、“付团费”现象。 ⑦景点强制消费屡见不鲜,假冒伪劣商品藏身购物点,是游客上当;(主要原因守法、履约意识薄弱) (消费者不能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更不要去扩大损失,扩大部分的损失将不会的到赔偿。) 1:消费者独自享有的一种权利、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 2:旅游消费者享有9种权利: ①安全保障权包括:人身安全权、财产安全权;财产安全权是旅游者顺利参加旅游活动的物质基础; ②知情权是知悉其所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即是有权了解,有权询问有关情况; ③对旅游商品、线路、项目、服务方式、进行比较、鉴别、挑选、接受or不接受服务、决定购买自主选择权。 ④公平交易权是要求旅行社按约定标准提供各服务;体现在3点: 1必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 2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条件; 3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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