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导游资格证考试《导游政策法规》复习重点13
#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管理
1:【保证金】用于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专用款项】。【存期不得少于1年 】,【届满】及时办【续存】手续。
2:【开设保证金账户时间】取得许可证起3 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指定银行账户交纳。
2.1):或向 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担保额度】的银行担保,【替代现金交纳】。
3:【7个工作日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存入,
续存,增存【证明文件】and与银行达成的【使用保证金】的【协议】。
4:【保证金金额】:国内,入境存20万; 出境增存 120万。
5:【每设立1个分社增存】国内,入境增存 5万。 出境增存 30万。
#保证金缴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
1:【保证金动态管理】 3年内未侵其权或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凭证缴存数额降低50% 。
使用保证金赔偿其损失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许可证。
2:不再从事旅游业务,行政部门出凭证,再向银行取回保证金。
3:【理赔范围】 1:违反约定,侵害权益,行政部门查证属实; 2:人民法院判决解散,破产,预交费用损失,
侵权,旅行社拒绝的,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向其划拨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