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导游资格证考试《导游政策法规》复习重点3
第三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
1. 导游人员的三层含义1经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取得导游证的人员。2接受旅行社委派而从事导游业务的人员。3工作范围主要是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
2. 我国第一个导游人员管理的行政法规是1987年12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3. 参加导游考试人员的四个具体条件1国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学历条件: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3健康条件:身体健康。4能力条件: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法能力。
4. 导游人员资格证与导游证的区别1性质不同。2颁证的机关不同。3领取证书的程序不同。4期限不同。
5. 导游证的种类 正式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的四个区别1取得证书的前提条件不同。2对语言能力的要求不同。3申领程序不同。4有效期限不同
6. 申领导游证的两个条件1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并参加岗前培训考核考试。2纳入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的管理。
7. 不得颁发导游证的四种情况1申请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患有传染性疾病。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但过失犯罪的除外。4被吊销导游证的。
8. 导游人员义务区别于权利的最主要特征导游人员的义务是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活动时所必须行为的范围;而导游人员的权利则是导游人员可以进行行为的范围。
9. 导游人员四个方面的权利1导游人员的人身权。2履行职务权。3诉权。4其他权利。
10. 导游人员履行职务时享受的两个主要权利1进行导游活动不受地域限制的权利。2遇到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经征得多数旅游者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的权利。
11. 导游人员行使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权的四个限制条件1必须是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的过程中,即旅游开始后、结束前。2必须是遇到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3必须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4必须立即报告旅行社。
12. 导游人员的十个主要义务1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的义务。2进行导游活动佩戴导游证的义务。3进行导游活动须经旅行社委派的义务。4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言行的义务。5遵守职业道德义务。6严格遵守接待计划的义务。7告知义务。8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义务。9不得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义务。10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义务。
13. 旅行社对导游人员管理的主要方式订立劳动合同
14. 对导游人员违反导游证管理制度的处罚规定 无证导游,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佩戴导游证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15. 对导游人员私揽业务的处罚规定 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16. 对导游人员违反旅游服务规定及欺骗消费者的处罚规定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17. 对导游人员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处罚1损害国家利益及民族尊严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2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索要小费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示。
18. 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中一次扣除10分的情形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3有殴打和谩骂旅游者行为的。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19. 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中一次扣除8分的情形1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2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3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4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5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
20. 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中一次扣除6分1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2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3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4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5私自转借导游证给他人使用的。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
21. 扣4分 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2无故不随团活动的。3在导游活动中不佩戴导游证或不携带计分卡的。4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
22. 2分的情形 1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2: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3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4未出示旅行社标识的。5仪表着装不整洁的。6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的。
21. 导游年审考评的内容和等级、每年累计培训时间 考评的内容: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级分:通过年审、暂缓年审、不予通过三种。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6小时。
22. 导游人员等级考试的原则、等级的划分及考试方式 原则:自愿申报、逐级晋升、动态管理。 等级划分: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等。 考试方法:中级笔试,高级笔试,特级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