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导游资格证考试《导游政策法规》复习重点1

2014-09-26 09:43:43 字体放大:  

2014年导游资格证考试《导游政策法规》复习重点1

第二编 旅游法规

第一章 合同法

1.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贷款、租赁、买卖等民事合同关系使用合同法。财政拨款、征用、征购等,是政府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属行政关系,不适用合同法。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2. 合同法的六大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遵守法律和维护道德原则。6: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则。

3. 当事人订立合同,主体应当具备的资格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始终一致 并不一致,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无民事行为能力。

5.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始终一致 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相一致。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内部机构来实现的。

6.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三种分类标准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达到法定年龄,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是指只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进行某些民事活动,但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 无行为能力人:是指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设定义务的资格。

7. 代订合同的四项要求1:代定合同是由代理人以当事人的名义进行签订合同的活动。2:代订合同由代理人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或者接受意思表示。3:代理人必须在委托授权的范围内进行代订合同的活动。4:代理人代订的合同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8. 订立合同的三种形式1:书面形式。2:口头形式。3:其他形式。

9. 格式条款的含义和主要利弊是 格式条款具有节省、降低交易成本的优点。弊端是当事人一方总是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设法拟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如免责条款等。而对方当事人一般对此往往不予注意或者对其真正含义未完全理解,从而出现合同权利义务不公平的情况

10. 格式条款拟定者的三个义务1:公平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义务。2:提醒对方注意的义务。3:说明的义务。

11. 对格式合同解释发生争议时的三种处理方法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12. 合同标的的内容 所谓标的,也就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以是无形财产,还可以是某种行为。

13. 解决争议的两类途径(四种形式)一是诉讼解决。二是非诉讼解决,其中又有三种方式1:由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2: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邀请一个第三人主持调解解决争议。3:由双方当事人事先或事后约定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争议。

14. 合同的订立必经的两个主要阶段 邀约、承诺

15. 构成要约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是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16. 要约与与要约邀请的本质区别是 要约邀请作为一种意思表达,表达的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这是要约邀请与要约的本质区别。

17. 构成承诺的四个条件是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达。3: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的期限内作出。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18. 缔约过错责任的三个特征1:当事人的过错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2: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害。3: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19. 缔约过错责任适用的四种情况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3: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4: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20. 一份合法有效合同应具备的三个条件1:当事人具有订立合同的法定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1. 合同生效的时间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批准的,只有经过批准后才能生效。

22. 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况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3. 如何界定无效合同的起始时间,无效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它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4.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及三个必须具备的条件 范围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具备的条件1:必须具有法定事由。2:必须有一方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3:必须是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行使变更或者撤销权。

25. 合同无效后对合同涉及财产的处理方式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发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属于损害国家利益而取得的财产,应当收归国家所有;属于损害集体利益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集体;属于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返还第三人。  26. 合同履行的两大原则1:全面履行的原则。2:诚实信用旅行原则。

27. 合同履行时价格发生变动时的履行规则1: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2: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28. 当事人姓名名称等变动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发生变动时,其承担的履约义务不发生变化,当事人必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9. 合同转让的5项含义及三个限制 含义1:合同转让是合同当事人将其享有的权利或者承担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人,即转让给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人,也称为第三人。2:合同转让不是合同内容的改变。3:合同转让属于一种合法行为。4:合同转让应当经过对方同意或者通知对方方可产生法律效力。5:合同转让涉及审批手续,还需办理审批手续。

限制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30. 债权转让的规则,债务转让的规则 债权人转让债券必须履行的义务1:通知义务。2:转让主债权应承担转让从债权的义务,但属于具有人身权利的权力是不能转让的。3:权利转让需要进行登记的应进行登记。 债务人转让义务须遵守的规则1:必须经债权人同意。2:新债权人应承担从债务。3:债务人转移义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

31. 合同解除的两种形式1:协议解除。2:法定解除。

32. 合同终止的七种情况1:债务已经按照协议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互相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33. 五种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严格责任原则的含义

35. 违约责任的五种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5:定金。

36. 违约金的性质 违约金是属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它是一种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违约责任承担形式。

37. 定金的功能履行方式 与预付款的区别 功能:定金作为一项合同法律制度,既有履行担保功能,也有违约救济功能。 履行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做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与预付款的区别:当发生违约时,预付款只要如数退还并承担该款项的利息即可;而定金则或是加倍返还,或者是无权要求返还。

38. 当事人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时,能否同时适用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不能同时适用。

39. 不可抗力的构成的条件、法律后果 构成条件1:不可预见性。2:不可避免性。3:不可克服性。 法律后果: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0. 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的义务1:及时通知的义务。2:提供证明的义务。

41. 合同法规定的解决争议的途径1:当事人和解。2: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争议。3:通过仲裁解决争议。4: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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