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报关员考试商品编码章节复习12
第二章 植物产品
第三节 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注释:
一、本节不包括非供食用的坚果或水果。
二、冷藏的水果和坚果应按相应的鲜果品目归类。
三、本节的干果可以部分复水或为下列目的进行其他处理,但必须保持干果的特征:
(一)为保藏或保持其稳定性(例如,经适度热处理或硫化处理、添加山梨酸或山梨酸钾);
(二)为改进或保持其外观(例如,添加植物油或少量葡萄糖浆)。
总 注 释
本节包括通常供人食用(不论是报验时即可食用或经加工后方可食用)的水果、坚果及柑桔属果皮或甜瓜(包括西瓜)皮。它们可以是新鲜的(包括冷藏的)、冻的(不论是否事先蒸过或用水煮过或含有甜物质)或干制的(包括脱水、蒸干或冻干);也可以作不适合直接食用的暂时保藏(例如,使用二氧化硫气体、盐水、亚硫酸水或其他防腐液)。
所称“冷藏”,是指产品的温度一般降至0℃左右,但未冻结的。但是有些产品(例如,甜瓜及某些柑桔属果实),其温度降至并维持在10℃时,也可视作“冷藏”。所称“冷冻”,是指温度降至产品的冰点以下,产品已全部冻结。
本节的水果及坚果可以是完整的,也可以切片、切碎、切丝、去核、捣浆、磨碎、去皮或去壳。
必须注意,本身经均化的产品不能作为本节产品归类,而应归入第二十节的制品。
本节的果实如果仅加入少量的糖,不影响其商品归类。本节还包括干果(例如,椰枣及梅脯),干果外部覆有一层干的天然糖粉,外表看上去与品目20.06的裹糖果实有些相似。
但本节不包括用渗透脱水法保藏的水果。所称“渗透脱水”,是指将果块浸入浓缩糖浆中较长一段时间,从而使水果中的大部分水分及天然糖分被糖浆中的糖分所取代的加工过程。随后可将水果风干以进一步降低其水分。这些水果应归入第二十节(品目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