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报关员商品编码知识点十三
第十三类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一、本类概述
本类共分3个章(第68章~第70章) 。
1、68章的货品大都是25章货品经进一步加工所得;
(例如:石料、石膏、水泥、石棉、 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
2、69章主要包括成型后经过烧制陶瓷制品;
3、70章主要包括各种玻璃制品;
二、本类各章的结构及应注意的地方
1、第68章
(1)本章共有15个品目,主要包括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基本上是按照加工程度由浅至深的顺序排列品目的。
(2)注意区分68章和25章的品目
主要区别就在于:68章的货品大都是第25章的货品经过进一步加工所的得。或者说,68章货品的加工范围已经超出了第25章所允许的范围。
(3)在68章中,注意6812.9100这个品目,是服装、衣着附件、帽类及鞋靴。这是用石棉制成的服装、衣着附件、帽类及鞋靴。
※以石棉为原料的制成品,归入到68章。
2、第69章 陶瓷产品
本章共有14个品目,本章产品的主要特点是成型后加以烧制而得的陶瓷产品。
本章陶瓷产品主要根据组成成分和所采取的烧制工序及用途分成两个分章。
3、第70章玻璃及其制品
主要包括各种玻璃及其制品。
本章基本上是按照加工程度由浅至深的顺序,同时兼顾了制造方法、材质类别及用途的不同排列品目的。
注意7015 .9010,钟表玻璃,要归入到70章,而不是归入到91章钟表及其零件。
注意:以13类商品为原材料制得的16类的商品,归入13类,不能归入16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