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底前试点高校发布年度自主招生简章。3月底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4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审核,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6月7日、8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6月10日至22日,高校完成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公示。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高考成绩后,组织本省(区、市)有关考生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原则上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并进行公示。工作流程图如下:
考生根据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结合自身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情况,向试点高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为保证考生机会公平,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等写实性材料。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以下是具有自主招生资格试点高校简章(请同时按下"Ctrl+F"键,在弹出的对话框里输入校名即可查找。简章陆续发布中......)
北京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 | 清华大学 | 北京交通大学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北京理工大学 | 北京科技大学 | 北京化工大学 |
北京邮电大学 | 北京林业大学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北京师范大学 |
北京语言大学 | 中国传媒大学 | 中央财经大学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 | 华北电力大学 | 南开大学 | 天津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 | 东北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吉林大学 |
东北师范大学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复旦大学 |
同济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华东理工大学 | 东华大学 |
华东师范大学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上海财经大学 | 南京大学 |
苏州大学 | 东南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南京理工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 | 河海大学 | 江南大学 | 南京农业大学 |
中国药科大学 | 浙江大学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合肥工业大学 |
厦门大学 | 山东大学 | 中国海洋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武汉大学 | 华中科技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武汉理工大学 | 华中农业大学 | 华中师范大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湖南大学 | 中南大学 | 中山大学 | 华南理工大学 |
四川大学 | 重庆大学 | 西南交通大学 | 电子科技大学 |
西南大学 | 西南财经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 | 西北工业大学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长安大学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陕西师范大学 |
兰州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