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06-06
第十二条 凡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均须填写《西宁市城区中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表》和《西宁市城区中考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表》。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学校招生计划、拟选学校办学情况和报考志愿说明认真填报。
第十三条 普通高中的志愿填报批次分为:重点高中均衡招生志愿;重点高中第一志愿、重点高中第二志愿;重点高中择校志愿;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普通高中第二志愿。录取顺序为:重点高中均衡招生志愿;重点高中第一志愿、重点高中第二志愿;重点高中择校志愿;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普通高中第二志愿。
第十四条 专、兼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应、历届考生,应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讯》关于学校和专业简介、培养目标、就业方向等情况和报考志愿说明选择填报,招生录取工作由西宁市推进初高中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选报省内高职院校、省外中专学校的考生,报名录取工作由西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享受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可在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总成绩中加10分录取。
(一)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考生;
(二)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
(三)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四)少数民族考生、符合政策的农村“两女户”考生。
第十六条 符合加分政策现役军人子女及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报名时,必须提供省级民政部门和军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颁发的因公致残证原件和复印件。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要提供省归国华侨联谊会出具的证明,“台湾省籍”考生要提供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出具的证明。各报名点审查无误后,造花名册报西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确定。少数民族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薄原件,经各报名点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少数民族考生花名册及户口簿原件报西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统一复查。符合政策的农村“两女户”须提供西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的证明。照顾政策不重复享受。
第十七条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及程序:
(一)重点高中推优生录取
1.确定重点高中推优生分配名额;
2.班级民主推荐、学校综合评定,确定推优生人选;
3.推优生名单校内公示,上报备案;
4.招生学校考核推优生;
5.招生学校考核后拟录取的推优生,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6.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重点高中特长生录取
1.学校提出特长招生申请报告,明确招生计划、专业、报名条件、时间和录取办法,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学校公布特长生招生方案,组织报名;
3.招生学校进行专业测试;
4.学校对考生中考志愿、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定情况进行核定;
5.公示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6.按特长生录取有关规定录取;
7.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重点高中均衡招生录取
1.确定均衡生分配名额;
2.依据均衡生分配名额、考生填报均衡志愿;
3.根据均衡生分配名额、考生的均衡志愿和中考成绩进行录取。
4.发放录取通知书。
标签:中考招生简章及计划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