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考政治考点解析:公民的权利

编辑:

2015-12-19

★监督权(批评建议权)

1、法律依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权。形式:提出批评建议、新闻报刊、来信来访、打电话或向人大代表反应。

2、公民形式批评建议权的意义。

(1)有利于国家机关加强廉政建设,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防止违法乱纪现象。(2)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

★受教育权

1、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相关法律有:《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2、怎样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1)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2)坚持是自己受到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努力学习,(3)全面发展争取接受更高成都的教育,(4)积极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学习。

提供的2016中考政治考点解析,是我们精心为大家准备的,希望大家能够合理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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