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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2017-01-04

四、志愿填报

1.考生务必于2017年5月21日8时至5月23日17时登录http://tzsq.zkzs.putonggaozhong.com(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根据自身实际,填报相应批次学校的志愿。登录账号为各自的报名序号,密码为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初中学校要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及家长做好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并在校内安排备用计算机网络供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生及家长填报志愿。

2.艺术特色高中台州市三梅中学面向学校所在区外的县(市、区)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指标控制在该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以内,其它符合条件的学校面向所在区内招收特长生的指标控制在该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3%以内。招收特长生的项目、名额及具体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制定,于3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审批。学校在招生前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类招生的项目、计划、办法和特长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填报特长类招生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于5月15日前组织的专业素质测试。招生学校于5月20日前将考生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将报考者的中考成绩和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按照3:7的比例)合成总分,再按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为维护志愿填报的严肃性,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后,须打印《2017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表》,由考生和家长本人在最后确定的志愿表上签字并按指印确认,再送初中毕业(或中考报名)学校备案。凡有手工改动或未按指印确认的《志愿表》均为无效。各初中学校要切实把好志愿填报条件等审核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和签字确认。若因审核不严或违规操作,造成上访等不稳定因素的,将启动追责程序。

五、招生考试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分区实施。凡涉及中考(包括文化课考试和体育考试)、高中招生的优惠政策和中考加分项目等事项均按照《台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执行。体育考试由各区教育局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派巡视员予以监督。

六、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的中考成绩、填报的志愿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录取办法

1.实行椒江、黄岩、路桥分区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开发区参照椒江区),一次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五个批次的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提前批、第二批采取“传统志愿”的办法,录取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批、第三批、第四批采取“平行志愿”的办法,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

2.第四批录取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在“平台”上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计划数和征集志愿填报的时间。达到中考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任何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征集志愿申报。有关学校根据考生征集志愿申报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低于学校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并将录取的考生名单录入“平台”系统,由市教育考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