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金华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编辑:

2016-03-28

四、录取

(一)录取顺序

录取顺序分为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第二阶段为其它普通高中;第三阶段为“3+2”计划的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

全市“3+2”、普通中专和中职学校省级示范专业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审批录取,各县(市、区)应将考生第三阶段“3+2”、普通中专和中职学校省级示范专业志愿信息按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

各县(市)应结合上述规定安排好各阶段具体的学校与录取日期,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填报志愿

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录取顺序选报相应的学校和专业。填报志愿时间由各县(市)安排确定。

(三)录取工作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含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

2.普通高中在达到文件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最低等第要求和各县(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3.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4.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科学考分和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考分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5.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

6.不得对同一考生进行重复录取,不允许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在毕业升学考试前招生(除保送生)。根据浙教基〔2014〕25号文件精神,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各县市应依据上述基本原则制定具体录取政策。

(四)关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五)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的录取要求

第一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须2A及以上且不得有E;第二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须1A及以上且不得有E;第三阶段学校不得录取2E及多于2E的考生。

(六)关于定向生、特长生和烈士子女考生录取

各县(市)招委、教育局应根据金华市教育局《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定向生、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2016年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实际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比例须达到指令性计划的50%以上,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2016年继续实行省重点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制度。特长生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被确定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省校园足球试点学校的普通高中,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特长生数量可适当增加),特长生招生在毕业升学考试之后组织。招生计划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布。特长生拟录取名单要在高中学校校园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附考生有关原始证书报当地招生部门审批。    烈士子女考生可按其志愿进行录取。

(七)关于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条件和范围按《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凭原始证件,经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公示后,由初中学校汇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统一造册(包括报名序号、毕业学校)交招生部门办理加分手续。此项工作必须在5月30日前完成。

(八)关于金华六中(音乐)、金华八中(美术)、金华市曙光学校(美术)特长班和金华市女子中学空中乘务班的录取

金华六中(音乐)、金华八中(美术)和金华市曙光学校(美术)2016年分别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班各1个,特长班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术科成绩相结合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依据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毕业升学考试后由招生学校进行术科考试,在统一录取前实施录取。特长班录取的学生,必须取得“审美与表现”模块中相应的标志性成果。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市教育考试院实行必要的监督。金华市女子中学空中乘务班按照“单考单招”办法录取。上述学校招生办法需事先报市教育局审批。

(九)关于“3+2”专业的学校、普通中专、中职学校省级示范专业、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艺校和体育运动学校的录取

“3+2”专业的学校、普通中专和中职学校省级示范专业招生采取按志愿统一调配和招生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形式。中职学校省级示范专业列入第三阶段录取。在统一调配招生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自主进行补录,补录工作在9月下旬前完成。补录名单由学校按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的表式造册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批,补录对象没有参加过今年考试的必须按有关程序补办相应手续。

职业高中招生可采取按志愿统一调配或由学校按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根据考生意愿直接录取的形式,具体办法由各县(市)自定。技工学校、中等艺术学校、体育运动学校按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实行自主招生。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