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中考语文模拟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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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9

(二)阅读下面文章,回答文后问题。

读书使人优美

毕淑敏

优美在字典上的意思是:美好。

做一个美好的人,我相信是绝大多数人的心愿。谁不愿意美好啊?除了心灵的美好,外表也需美好。为了这份美好,人们使出了万千手段。比如刀兵相见的整容。比如涂脂抹粉的化妆。为了抚平脸上的皱纹,竟然发明了用内毒杆菌的毒素在眉眼间注射,让面部微小神经麻痹,换来皮肤的暂时平滑……让我这个曾经当过医生的人,胆战心惊。

其实,有一个最简单的美容之法,却被人们忽视,那就是读书啊!

读书的时候:人是专注的。因为你在聆听一些高贵的灵魂自言自语,会不由自主地谦逊和聚精会神。即使是读闲书,看到妙处,也会忍不住拍案叫绝……长久的读书可以使人养成恭敬的习惯,知道这个世界上可以为师的人太多了,在生活中也会沿袭洗耳倾听的姿态。而倾听,是让人神采倍添的绝好方式。所有的人都渴望被重视,而每一个生命也都不应被忽视。你重视了他人,魅力就降临在你双眸。

读书的时候,常常会会心一笑。那些智慧和精彩,那些英明与穿透,让我们在惊叹的同时拈页展颜。微笑是最好的敷粉和装点,微笑可以传达比所有语言更丰富的善意与温暖。有人觉得微笑很困难,以为是一个如何掌控面容的技术性问题,其实不然。不会笑的人,我总疑心是因为读书的不够广博和投入。书是一座快乐的富矿,储存了大量浓缩的欢愉因子,当你静夜抚卷的时候(当然也包括网上阅读),那些园子如同香氛蒸腾,迷住了你的双眼,你眉飞色舞,中了蛊似的笑起来,独享其乐。也许有人说,我读书的时候,时有哭泣呢!哭,其实也是一种广义的微笑,因为灵魂在这一个瞬间舒展,尽情宣泄。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我大半生所有的快乐累加一处,都抵不过我在书中得到的欢愉多。而这种欣悦,是多么地简便和利于储存啊,物美价廉重复使用,且永不磨损。

读书让我们知道了天地间很多奥秘,而且知道还有更多的奥秘,不曾被人揭露,我们就不敢用目空一切的眼神睥睨天下。读书其实很多时候是和死人打交道,图书馆堆积的基本上都是思索者的木乃伊,新华书店里出售的大部分也是亡灵的墓志铭。你在书籍里看到了无休无止的时间流淌,你就不敢奢侈,不敢口出狂言。自知是一切美好的基石。当你把他人的聪慧加上你自己的理解,恰如其分地轻轻说出的时候,你的红唇就比任何美丽色彩的涂抹,都更加光艳夺目。

你想美好吗?你就读书吧。不需要花费很多的金钱,但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坚持下去,持之以恒,优美就像五月的花环,某一天飘然而至,簇拥你颈问。

(选自《语思》)

11结合阅读体会,谈谈你对文章标题“读书使人优美”的含义的理解。

12文章第二段写“为了这份(外表)美好,人们使出了万千手段”的内容,用意何在?请你拟一则手机短信发给那些“使出了万千手段”追求外表美的人们,宣传读书的意义。要求语言或优美生动,或含蓄隽永,或风趣幽默,字数50字左右。

13谈谈你对下面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的理解。

读书其实很多时候是和死人打交道,图书馆堆积的基本上都是思索者的木乃伊,新华书店里出售的大部分也是亡灵的墓志铭。

14“批注”是一种常用的读书方法,即给文章加上批语和注解。一般从文章的内容、写法、语言等方面写下阅读的心得和评语。请你给文章第最后一段写评语或心得。

15通读全文,逐条概括读书可以使人的哪些方面变得优美。

16知名女演员奥黛丽·赫本给女儿的留言:“若要优美的嘴唇,要讲亲切的话;若要可爱的眼睛,要看到别人的好处;若要苗条的身材,把你的食物分给饥饿的人;若要美丽的头发,让小孩子一天抚摩一次你的头发;若要优雅的姿态,走路要记住行人不止你一个。”读完本文,你想为它续上一句话,可以怎样写?

(三)阅读下面文章,回答文后的问题。

不要欺负那个爱你的人

夏爱华

一向都看不起母亲,因为母亲不识字。不识字,素质就低。我烦母亲高门大嗓地说话,仿佛在与人吵架。我讨厌母亲生吃黄瓜的样子,把黄瓜只在农摆上擦擦就吃,还说,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我嫌弃母亲每每把我的剩饭都端了起来吃,一边吃一边说,浪费了多可惜。我最厌恶的是,母亲是北方人,爱吃大蒜,常常生吃,一嘴大蒜味儿,让我闻到了就想吐。

我常常皱眉说,妈,你吃蒜不要紧,只是要记得,吃完蒜要刷牙,或者含块糖也行,再不济,嚼点茶叶也行。母亲听了,委屈地不语。

为了这个,我常买口香糖给母亲。可是母亲总是忘了吃,每次吃完大蒜,都是嘴一抹就出去串门了。

凡此种种,都让我没法看得起母亲。

正是因为看不起母亲,我从来不跟母亲一起出门逛街。我怕她影响我白领丽人的形象。在单位,我从来不提起母亲,我不想让人知道我的母亲不识字,没文化。

结婚后,我不常去母亲家。就是去了,东西往地上一丢,就想转身离去。母亲总说,陪我说说话嘛!我说,说什么?一股大蒜味,难闻死了。说完了,我逃跑似的离去,脚步如飞,一秒也不想停留。

我的那种居高临下的神情与不可侵犯的气势终于激怒了母亲。出于自尊心的受损,母亲有一天对我说,以后你不要来看我了,看见你的眼神,我就气饱了。

我说,这是你说的,你别后悔。一跺脚,我转身就走。出门时,我回头看了一眼母亲,母亲的脸上写上落寞,眼角有泪花闪烁。

此情此景,也不过是让我离去的脚步放缓了一秒钟。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去看望过母亲。

倒是母亲,常常托人给我送来她亲手做的食品,韭菜合子、红烧肉、卤鸡、卤牛肉什么的。我咬牙切齿地不想吃,可又抵不住食品本身的诱惑,只好一边吃一边骂自己没骨气。母亲知道了,笑说,我的女儿,吃惯了我做的饭,我知道的。

于是我托人转告母亲,不要再送东西给我,送了我也不吃。后来,熟人告诉我,我的话让母亲伤心了许久,哭了许久,眼睛都哭肿了。

我生病了,重感冒,昏睡在床上,心心念念的,只想喝一碗小米粥。睁开眼睛,就见母亲坐在床边,手里端着一碗热腾腾的小米粥。

“听说你病了,我急得不行,就熬了一锅小米粥送过来,路滑,还摔了一跤。还好,粥碗我抱在怀里,没洒掉,还热着呢。”母亲小声说,眼神塞四下游移,不敢看我的眼睛,那神情,仿佛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我的心,一瞬间湿了。心中那坚硬的部分,冰雪一般,遇到融融春日,融化成温情的溪水。

这就是我的母亲。她怕我训斥她,怕我赶她出去。只是因为,她爱我。

唉,身为女儿,也不能这样欺负母亲。把母亲的爱,当做理所应当的付出,享受着母亲爱,却不知道感激。这世上,我们常常忽视的,就是母亲的爱。平时,我们常常忘掉母亲。只有受了伤害,遭到挫折时,我们才会想到母亲。我们太自私了。

无论我们怎样对待母亲,而母亲对我们,永远只有一种态度,那就是爱。母亲永远只有一种姿势,那就是敞开怀抱,拥抱我们。

喝下那碗浸透母爱的香喷喷的小米粥,我也读懂了母亲的心。

这以后,我常常陪母亲一起出门逛街。出门前,我会仔细地帮母亲系好鞋带。过马路时,我挽着母亲的手小心地过去。阳光下,母亲的一头银发闪闪发光,母亲的慈祥笑容显得如此温暖。

不再计较母亲没文化,不识字,也不再理会母亲爱吃大蒜的嗜好。母亲的高门大嗓,我已经习惯了。而这份包容的心境,都源于深刻的感悟——不要欺负这世上最爱你的那个人。善待母亲,我们的心才不会疼。迁就母亲所有的缺点,也只是因为,她是我的母亲,是这世上,最爱我的人。

(选自《伴侣》)

17围绕“我”对母亲的感情变化,请你理出文章的感情线索。

看不起母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爱母亲。

18题目是“不要欺负那个爱你的人”,文中写“欺负”体现在哪些方面?

19本文结构紧凑,浑然一体。请你找出与文章第一段内容相照应的句子。

20你怎样理解文中画线的句子?

21文章第五段中说:“出门时,我回头看了一眼母亲,她的脸上写着落寞,眼角有泪花闪烁。”请你揣测母亲此时的心理活动,写在下面。

22读了本文,你想到些什么?

(四)阅读下面文章,回答文后问题。

故园心眼

王充闾

母亲——故乡,故乡——母亲,童年时期二者原是融为一体,密不可分的。可是,那时节,母亲的印象弥漫一切,醒里梦里,随处都是母亲的身影,母亲的声音;而故乡,连同乡思、乡情、乡梦一类的概念,却压根儿就没有。直到进了学堂,读书、识字了,也仍是没有觉察到“背井离乡”是怎么样一种滋味。

到了青壮年时期,束装南下,故乡已经远哉遥遥了,从这时开始,潜滋暗长了怀乡的观念。特别是在黄昏人静的时候,常常觉得故乡像一条清流潺潺的小溪,不时地在心田里流淌着,故乡又好似高悬在天边的月亮,抬起头来就可以望着,却没有办法抵达它曲身边。

有人说,衰老是推动怀旧的一种动力。老年人对于故乡的那种追怀与想往,往往异常浓烈而又执著,不像青壮午时期那样薄似轻云淡似烟。而且,这种追怀是朦胧的,模糊的。若是有谁较真地盘问一句:“你整天把故乡放在心头,挂在嘴上,那你究竟留恋着、惦记着故乡的什么呀?”答案,十之八九是茫茫然的。就以我自己来说,故里处于霜风凄紧的北方,既无“着花未”的寒梅可问,也没有莼羹、鲈脍堪思,那么,究竟是记挂着什么呢?我实在也说不清楚。

有一回,一位近支的族弟进城来办事,饭桌上,我们无意中谈起了当年的旧屋茅草房。我说,傍晚时分,漫空刮起了北风烟雪,雪的颗粒敲打在刷过油的窗纸上铮铮作响,茅屋里火炕烧热了,暖融融的,热气往脸上扑,这时候把小书桌摆上,燃起一盏清油灯,轻吟着“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这种情景,真是永生难忘。

他苦笑着说:“都什么年头了,你还想着那些陈年旧事?火炕再暖和,也赶不上城里的暖气呀!这雪亮的电灯还不比清油灯强?”族弟不以为然地摇摇头,“再说,那茅草屋又低矮又狭窄,站起来撞脑袋。回转身碰屁股,夏天返潮,冬天透风,人们早都住不下去了。也正是为了这个,说声‘改造’,人们呼啦一下,全都扒倒重来。现在你站在村头看吧,清亮亮,齐刷刷,一色的‘北京平房’。”

追忆是昨天与今天的对接。对人与事来说,一番追忆可以说就是一番再现,一次重逢。人们追怀既往,或者踏寻旧迹,无非是为了寻觅过去生命的履痕,设法与已逝的过往重逢。对故乡的迷恋,说得直接、具体一点,也许就是要重新遭遇一次已经深藏在故乡烟尘里的童年。既然是再现,是重逢,自然希望它最大限度地接近当时的旧貌,保持固有的本色。这样,才会感受到一种仿佛置身于当时的环境,再现昔日生活情景的温馨。特别是,由于孩提时代往往具有明显的美化外部环境的倾向,因而人们在搜寻少年时期的印象时,难免会带上一种抒情特色。

不过,世上又有哪一样东西能够永远维持旧观,绝不改变形色!乡关旧迹也同生命本身一样,随着岁月的迁流,必然要由风华靓丽变成陋貌衰颜,甚至踪迹全无,成为前尘梦影。更何况,故乡的那些茅屋,即以当时而论,也算不得光华灿烂呢!

作为观光者,也包括虽然曾在其间生活过,而今却已远远离开的人,无论他们出于何种考虑,是从研究古董、吊古凭今的鉴赏角度,还是抱着追思曩昔、重温宿梦的恋旧情怀,尽可以放情恣意地欣赏它的鄙陋,赞叹它的古朴,说上一通“唯一保持着东北民居百年旧貌”之类的褒奖的话,如果会写文章,还可以加进种种想象与回忆,使之充满诗意化的浪漫情调。但是,如果坐下来,耐心地听一听茅屋主人的想法,就会惊讶于他们的天壤之别了,这种差异我就曾实际体验过。

从这里也悟出一番道理:若要切实体察个中的真实感受,就必须设身处地,置身其间,局外人毕竟难以得其真髓。而要从事审美活动,则需拉开一定的距离,如果胶着其中,由于直接关系到切身的功利,既难以衡定是非,更无美之可言。

(选自《成功者的劫难》)

23文章第二段中说故乡像小溪,像月亮。这两个比喻分别表达了作者对故乡怎样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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