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17招生简章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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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其他考生参加由天津市招生考试院监督指导,我校组织进行的文化课统一考试。

体检

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和市招生考试院的规定执行。体检日期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录取

在市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由中招处具体组织实施。

在考生政审、体检合格,专业、视唱练耳考试、文化课各科考试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学校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经专业平衡,按专业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复查

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入学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学籍。

其他事宜

1.新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参评和享受奖学金。

2.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由天津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给中专毕业证书。

3.外省、市、自治区考生被录取后,户籍可迁入天津。

4.本市市区内学生不解决住宿,外地学生可入住学生公寓。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考试期间的食宿自理。

2.考生所用乐器(钢琴除外)及消耗品自备。

3.有关报考事宜请与本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寒假期间指定时间有专人接听电话。(1月9日、31日、2月4日、7日上午10:00-11:30)

招生办公室电话:022-24160093

传真:022-24160002

网址: http://fz.tjcm.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17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到大家更好的了解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的招生安排,预祝大家都能圆满自己理想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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