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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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2

(三)生源范围:

1.北师大大同附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具有大同市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2.大同一中、大同二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①具有本市城区(含南郊区新旺乡,下同)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②在城区范围内的民办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正式学籍,具有大同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③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城区(含南郊区新旺乡,下同)居住务工,随迁子女在城区范围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享受与大同市城区常住户籍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3.同煤一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①具有本市矿区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②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矿区居住务工,随迁子女在矿区范围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享受与大同市矿区常住户籍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4.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和同煤一中以外的其他公办高中学校,其招生计划生源范围限定在具有招生学校所在县(区)户籍或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市教育局同教基〔2013〕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5.定向招生计划生源范围:具有本县(区)户籍,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市教育局同教基〔2013〕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6. 民办普通高中可依法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原则上应主要面向全市招生。需跨市招生的,学校可提前向市教育局提出分市招生计划申请,经市教育局审核报省教育厅协商后,在学校年度总计划内编制跨市招生计划,由涉及的生源地所在市统一公布、统一报考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四)大同一中和大同二中的同类计划不得互相兼报,只能选报一所。

(五)考生志愿一经填报上交,即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再变更。

五、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市出台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实施办法,各初中学校要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资料。

六、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

按照省招委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凡报名参加2016年中考招生的考生,须参加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测试,总分为5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市区范围内考生的体育测试由市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当地学校的办学条件,应本着“送考到校、方便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就近安排测试点组织测试。

七、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考试

2016年的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由考生就读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其考试成绩纳入2017年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八、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市教育局制定的实施方案,从2016年起,全市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其中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0分,信息技术考试分值10分,统一计入中考总成绩。

九、高中录取

(一)所有高中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即中考)。

(二)所有高中招生一律实行网上统一录取。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高中学校录取。

(三)全市高中学校招生实行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办法进行录取。

(四)各高中学校的录取采取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按照考生志愿,从初中综合素质评价B等级及以上的学生中,按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时严格按照各有关学校的定向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全市最低控制线以上、定向招生学校各自分数线下60分之内,且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高一新生学籍注册

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各高中学校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市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市招生部门网上录取名单是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凡突破招生计划、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须于2016年8月20日前结束,市招办整理汇总本年度招生录取有关情况后,必须于新学年开学前将网上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注册学籍。

十一、工作要求

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及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阳光招生。各县(区)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细化措施,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流程,严格实施“阳光招生”。要认真落实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八公开”, 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进行,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要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规范招生。一是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新生,不准突破当年下达的高中招生计划,不准违规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二是严格规范高中招生工作秩序,不准招收本区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三是认真做好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量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填,不得违背考生意愿限制和强迫考生填报志愿。四是切实加强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所有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各高中学校严禁为非本校学生空挂学籍。

(三)廉洁招生。各招生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讲纪律、讲规矩的总要求,廉洁自律,规范操作。市教育局将按照“六权治本”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强化纪律和作风建设责任,完善招生、学籍管理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权力监督。要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对有违规苗头的学校或个人要及早发现,及时介入,跟踪核查,坚决纠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严肃问责。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治理高中学校招生行为,净化教育生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目标分解指标总要求,市教育督导室要在招生期间对普通高中招生的关键环节进行跟踪督导,市教育局将在今年秋季开学后开展专项督查。对拒不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五条禁令”和本方案相关规定,在高中招生中我行我素顶风违规操作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启动问责机制,依照有关规章及程序逐级倒查,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五)加强宣传。要加大高中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生源范围、录取办法等高中招生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把今年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落实到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营造良好的高中招生工作舆论氛围。

(六)确保信息安全。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各种个人信息是招生录取及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各级招生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制订防范预案,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加强维护,严防考生信息外泄,确保信息安全。

关于大同市教育局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各位考生不妨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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