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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7
【摘要】:初中毕业数学学业考试是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数学课程标准》)进行的义务教育阶段数学学科的终结性考试。考试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013年湖南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标准
数学
一、考试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数学学业考试是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数学课程标准》)进行的义务教育阶段数学学科的终结性考试。考试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数学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
数学学业考试命题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思维特点、数学背景和生活经验编制试题,面向全体学生,使具有不同认知特点、不同数学发展程度的学生都能正常表现自己的学习状况。学业考试要求公正、客观、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通过初中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所获得的发展状况。
数学学业考试要重视对学生学习数学“双基”的结果与过程的评价,重视对学生数学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发展性评价,重视对学生数学认识水平的评价;学业考试试卷要有效发挥选择题、填空题、计算(求解)题、证明题、开放性问题、应用性问题、阅读分析题、探索性问题及其它各种题型的功能,试题设计必须与其评价的目标相一致,加强对学生思维水平与思维特征的考查,使试题的解答过程体现《数学课程标准》所倡导的数学活动方式,如观察、实验、猜测、验证、推理等等。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考试内容
数学学业考试应以《数学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四大学习领域,即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实践与综合应用的内容为依据,主要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体验和基本思想。
1.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了解数的意义,理解数和代数运算的算理和算法,能够合理地进行基本运算与估算;能够在实际情境中有效地使用代数运算、代数模型及相关概念解决问题。
能够借助不同的方法探索几何对象的有关性质;能够使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几何对象的大小、位置与特征;能够在头脑里构建几何对象,进行几何图形的分解与组合,能够对某些图形进行简单的变换;能够借助数学证明的方法确认数学命题的正确性。
正确理解数据的含义,能够结合实际需要有效地表达数据特征,会根据数据结果做合理的预测;了解概率的含义,能够借助概率模型或通过设计活动解释事件发生的概率。
使用计算器灵活地处理数值计算问题和从事有关探索规律的活动。
2. 数学活动过程
包括数学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思维方式、思维水平,对活动对象、相关知识与方法的理解深度;从事探究的意识、能力和信心等。也包括能否通过观察、实验、归纳、类比等活动获得数学猜想,并寻求证明猜想的合理性;能否使用恰当的语言有条理地表达数学的思考过程。
3.数学思考
学生在数感与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意识、推理能力、应用数学的意识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其内容主要包括:
能用数来表达和交流信息;能够使用符号表达数量关系,并借助符号转换获得对事物的理解;能够观察到现实生活中的基本几何现象;能够运用图形形象地表达问题、借助直观进行思考与推理;能意识到做一个合理的决策需要借助统计活动去收集信息;面对数据时能对它的来源、处理方法和由此而得到的推测性结论做合理的质疑;能正确地认识生活中的一些确定或不确定现象;能从事基本的观察、分析、实验、猜想和推理的活动,并能够有条理地、清晰地阐述自已的观点。
4.解决问题
能从数学角度提出问题、理解问题、并综合运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具有一定的解决问题的基本策略;能合乎逻辑地与他人交流;具有初步的反思意识。
5.对数学的基本认识
形成对数学内容统一性的认识(不同数学知识之间的联系、不同数学方法之间的相似性等);深化对数学与现实或其他学科知识之间联系的认识等等。
(二)考试要求
1.《数学课程标准》规定了初中数学的教学要求
(1)使学生获得适用未来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重要数学知识,以及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和必要的应用技能;
(2)初步学会运用数学的思维方式观察、分析现实社会,解决日常生活和其他学科学习中的问题,增强应用数学的意识;
(3)体会数学与自然及人类社会的密切联系,了解数学的价值,增进对数学的理解和学好数学的信心;
(4)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情感态度和一般能力方面都能得到充分发展。
2.《数学课程标准》阐述的教学要求具体分以下几个层次
知识技能要求:
(1)了解:能从具体事例中,知道或能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或意义);能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境中辨认出这一对象。
(2)理解:能描述对象特征和由来;能明确地阐述此对象与有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3)掌握:能在理解的基础上,把对象运用到新的情境中去。
(4)运用:能综合运用知识,灵活、合理地选择与运用有关的方法完成特定的数学任务。
过程性要求:
(5)经历(感受):在特定的数学活动中,获得一些初步的感受。
(6)体验(体会):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在具体情境中认识对象的特征,获得一些经验。
(7)探索:主动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通过观察、实验、推理等活动发现对象的某些特征或与其他对象的区别和联系。
这些要求从不同角度表明了数学学业考试要求的层次性。
(三)具体内容与考试要求细目列表
(表中“目标要求”栏中的序号和“(二)2.”中的规定一致)
知识技能要求 | 过程性要求 | |||||||
具 体 内 容 | -1 | -2 | -3 | -4 | -5 | -6 | -7 | |
数 与 式 | 有理数的意义,用数轴上的点表示有理数 | √ | ||||||
相反数、绝对值的意义 | √ | |||||||
求相反数、绝对值,有理数的大小比较 | √ | |||||||
乘方的意义 | √ | |||||||
有理数加、减、乘、除、乘方及简单混合运算(三步为主),运用运算律进行简化运算 | √ | |||||||
运用有理数的运算解决简单问题 | √ | |||||||
对含有较大数字的信息作出合理解释 | √ | |||||||
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的概念及其表示 | √ | |||||||
用平方运算求某些非负数的平方根,用立方运算求某些数的立方根,用计算器求平方根与立方根 | √ | |||||||
无理数与实数的概念,实数与数轴上的点的一一对应关系 | √ | |||||||
用有理数估计一个无理数的大致范围 | √ | |||||||
近似数与有效数字的概念 | √ | |||||||
用计算器进行近似计算,并按问题的要求对结果取近似值 | √ | |||||||
二次根式的概念及加、减、乘、除运算法则 | √ | |||||||
实数的简单四则运算(不要求分母有理化) | √ | |||||||
用字母表示数,列代数式表示简单问题的数量关系 | √ | |||||||
代数式的实际意义与几何背景 | √ | |||||||
求代数式的值 | √ | |||||||
整数指数幂及其性质 | √ | |||||||
用科学记数法表示数(含计算器) | √ | |||||||
整式的概念(整式、单项式、多项式) | √ | |||||||
整式的加、减、乘(其中的多项式相乘仅指一次式相乘)运算 | √ | |||||||
乘法公式及计算 | √ | |||||||
因式分解的概念 | √ | |||||||
用提公因式法、公式法(直接用公式不超过2次)进行因式分解 | √ | |||||||
分式的概念 | √ | |||||||
约分、通分 | √ | |||||||
简单分式的运算(加、减、乘、除) | √ | |||||||
方程与不等式 | 方程(组)的解的检验 | √ | ||||||
估计方程的解 | √ | |||||||
一元一次方程及解法 | √ | |||||||
二元一次方程组及解法 | √ | |||||||
可化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方程中分式不超过2个)及解法 | √ | |||||||
一元二次方程及其解法 | √ | |||||||
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方程(组)并解决实际问题 | √ | √ | ||||||
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不等式(组)并解决简单实际问题 | √ | |||||||
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 √ | √ | ||||||
解一元一次不等式(组) | √ | |||||||
用数轴表示一元一次不等式(组)的解集 | √ | |||||||
函 数 | 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关系的分析 | √ | ||||||
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及变化规律 | √ | |||||||
常量、变量的意义 | √ | |||||||
函数的概念及三种表示法 | √ | |||||||
简单函数及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的自变量取值范围,函数值 | √ | |||||||
使用适当的函数表示法,刻画实际问题中变量之间的关系 | √ | |||||||
结合对函数关系的分析,预测变量的变化规律 | √ | |||||||
一次函数及表达式 | √ | √ | ||||||
一次函数的图象及性质 | √ | √ | ||||||
正比例函数 | √ | |||||||
用图象法求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近似解 | √ | |||||||
用一次函数解决实际问题 | √ | |||||||
反比例函数及表达式 | √ | √ | ||||||
反比例函数的图象及性质 | √ | √ | ||||||
用反比例函数解决实际问题 | √ | |||||||
二次函数及表达式 | √ | √ | ||||||
二次函数的图象及性质 | √ | |||||||
确定二次函数图象的顶点、开口方向及其对称轴 | √ | |||||||
用二次函数解决简单实际问题 | √ | |||||||
用二次函数图象求一元二次方程的近似解 | √ | |||||||
图形的认识 | 点、线、面 | √ | ||||||
角的大小比较、估计,角的和与差的计算 | √ | |||||||
角的单位换算 | √ | |||||||
角平分线及其性质 | √ | |||||||
补角、余角、对顶角 | √ | |||||||
垂直、垂线段概念及性质,点到直线的距离 | √ | √ | ||||||
线段垂直平分线及性质 | √ | |||||||
平行线的性质 | √ | √ | ||||||
平行线间的距离 | √ | √ | ||||||
画平行线 | √ | |||||||
三角形的有关概念 | √ | |||||||
画任意三角形的角平分线、中线、高 | √ | |||||||
三角形的稳定性 | √ | |||||||
三角形中位线的性质 | √ | √ | ||||||
全等三角形的概念 | √ | |||||||
两个三角形全等的条件 | √ | √ | ||||||
等腰三角形的有关概念 | √ | |||||||
等腰三角形的性质及判定 | √ | √ | ||||||
等边三角形的性质及判定 | √ | |||||||
直角三角形的概念 | √ | |||||||
直角三角形的性质及判定 | √ | √ | ||||||
勾股定理及其逆定理的运用 | √ | √ | ||||||
多边形的内角和与外角和公式 | √ | √ | ||||||
正多边形的概念 | √ | |||||||
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梯形的概念 | √ | |||||||
平行四边形的性质及判定 | √ | √ | ||||||
矩形、菱形、正方形的性质及判定 | √ | √ | ||||||
等腰梯形的有关性质和判定 | √ | √ | ||||||
线段、矩形、平行四边形、三角形的重心及其物理意义 | √ | √ | ||||||
平面图形的镶嵌,镶嵌的简单设计 | √ | √ | ||||||
图形的认识 | 圆及其有关概念 | √ | ||||||
弧、弦、圆心角的关系 | √ | |||||||
点与圆、直线与圆、圆与圆的位置关系 | √ | √ | ||||||
圆的性质,圆周角与圆心角的关系、直径所对圆周角的特征 | √ | √ | ||||||
三角形的内心与外心 | √ | |||||||
切线的概念 | √ | |||||||
切线的性质与判定 | √ | √ | ||||||
弧长公式,扇形面积公式 | √ | |||||||
圆锥的侧面积和全面积 | √ | |||||||
基本作图 | √ | |||||||
利用基本作图作三角形 | √ | |||||||
过平面上的点作圆 | √ | √ | ||||||
尺规作图的步骤(已知、求作、作法) | √ | |||||||
图形与变换 | 基本几何体的三视图 | √ | ||||||
基本几何体与其三视图、展开图之间的关系 | √ | |||||||
直棱柱、圆锥的侧面展开图 | √ | |||||||
物体阴影的形成,根据光线的方向辨认实物的阴影 | √ | |||||||
中心投影和平行投影 | √ | |||||||
轴对称的基本性质 | √ | √ | ||||||
利用轴对称作图,简单图形间的轴对称关系 | √ | √ | ||||||
基本图形的轴对称性及其相关性质 | √ | √ | ||||||
轴对称图形的欣赏与设计 | √ | |||||||
平移的概念,平移的基本性质 | √ | √ | ||||||
利用平移作图 | √ | |||||||
旋转的概念,旋转的基本性质 | √ | √ | ||||||
平行四边形、圆的中心对称性 | √ | |||||||
利用旋转作图 | √ | |||||||
图形之间的变换关系(轴对称、平移与旋转) | √ | |||||||
平移、旋转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 √ | √ | ||||||
用轴对称、平移和旋转的组合进行图案设计 | √ | |||||||
比例的基本性质,线段的比,成比例线段,黄金分割 | √ | |||||||
图形的相似 | √ | |||||||
相似图形的性质 | √ | √ | ||||||
两个三角形相似的性质及判定,直角三角形相似的判定 | √ | √ | ||||||
位似及应用 | √ | |||||||
相似的应用 | √ | |||||||
锐角三角函数(正弦、余弦、正切) | √ | |||||||
特殊角(30°、45°、60°)的三角函数值 | √ | |||||||
使用计算器求已知锐角三角函数的值,由已知三角函数值求它对应的锐角 | √ | |||||||
三角函数的简单应用 | √ | |||||||
图形与坐标 | 平面直角坐标系;在给定的直角坐标系中,根据坐标描出点的位置、由点的位置写出它的坐标 | √ | ||||||
建立适当的直角坐标系描述物体的位置 | √ | |||||||
图形的变换与坐标的变化 | √ | √ | ||||||
用不同的方式确定物体的位置 | √ | |||||||
图形与证明 | 证明的必要性 | √ | ||||||
定义、命题、定理的含义,互逆命题的概念 | √ | |||||||
反例的作用及反例的应用 | √ | |||||||
反证法的含义 | √ | |||||||
证明的格式及依据 | √ | |||||||
全等三角形的性质定理和判定定理 | √ | |||||||
平行线的性质定理和判定定理 | √ | |||||||
三角形的内角和定理及推论 | √ | |||||||
直角三角形全等的判定定理 | √ | |||||||
角平分线性质定理及逆定理 | √ | |||||||
垂直平分线性质定理及逆定理 | √ | |||||||
三角形中位线定理 | √ | |||||||
等腰三角形、等边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的性质和判定定理 | √ | |||||||
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的性质和判定定理 | √ | |||||||
等腰梯形的性质和判定定理 | √ | |||||||
统 计 | 数据的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用计算器处理较复杂的统计数据 | √ | ||||||
总体、个体、样本的概念 | √ | √ | ||||||
扇形统计图 | √ | |||||||
选择合适的统计量表示数据的集中程度 | √ | |||||||
加权平均数 | √ | |||||||
一组数据的离散程度的表示,极差和方差的计算 | √ | √ | ||||||
频数、频率的概念 | √ | |||||||
列频数分布表,画频数分布直方图和频数折线图,并解决简单实际问题 | √ | |||||||
频数分布的意义和作用 | √ | |||||||
用样本估计总体的思想,用样本的平均数、方差估计总体的平均数和方差 | √ | √ | ||||||
根据统计结果作出合理的判断和预测,统计对决策的作用 | √ | √ | ||||||
应用统计知识与技能,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 √ | |||||||
概 率 | 概率的意义 | √ | ||||||
用列举法求简单事件的概率 | √ | |||||||
通过实验,获取事件发生的频率,大量重复实验时频率可作为事件发生概率的估计值 | √ | |||||||
通过实验丰富对概率的认识,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 √ | |||||||
课题学习 | “问题情境——建立模型——求解——解释与应用”的基本过程 | √ | ||||||
数学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对数学的整体认识 | √ | |||||||
获得一些研究问题的方法和经验,数学知识在实际问题中的应用 | √ | |||||||
通过获得成功的体验和克服困难的经历,增进应用数学的自信心 | √ |
三、试卷结构和考试形式
(一)试卷结构
(1)填空题:8-10小题,占分比例约为20%;
(2)选择题:8-10小题,占分比例约为20%;
(3)解答题:8-10个小题,占分比例约为60%,解答题包括计算题、证明题、应用性问题、实践操作题、拓展探究题等不同形式。命题时应设计结合现实情境的开放性、探索性问题,杜绝人为编造的繁难计算题和证明题。
(二)试题难度
试卷整体难度控制在0.70-0.80之间,容易题约占70%,稍难题约占15%,较难题约占15%。
(三)试题比例
1.各能力层级试题比例:了解约占10%,理解约占20%,掌握约占60%,灵活运用约占10%。
2. 各知识板块试题比例:数与代数约占50%,空间与图形约占35%,统计与概率约占15%,考试内容覆盖面要求达到《课程标准》规定内容的80%。
(四)考试形式
初中毕业数学学业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各地应重视现代信息技术在数学考试形式改革中的作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设计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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