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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5
2013年日照中考招生工作安排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发展局、日照国际海洋城纪工委,市直各有关学校:
初中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为做好2013年日照中考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至10日。2010级、2011级在校生由初中学校集体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需凭户籍证明等到原毕业学校调取学籍信息并报名;在外地就读的日照籍初中学生凭户籍证明、学籍证明(加盖就读学校及县级以上学籍管理章)、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学业成绩证明,到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基教科报名。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流入地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考试。
2012年没参加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2010级学生由区县教育局汇总加盖公章报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可参加2011级初中学生的生物、地理学业考试。
2.下列情况不能报名。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生,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舞弊被取消考籍者,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且不在校者,户口不在本市且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者。
3.其他事项。各区县、学校要于3月25日前完成学生姓名和身份证等信息的核对工作,姓名或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要予以更正。3月31日起至成绩公布日,市教育局将冻结2010级、2011级初中学生学籍,期间不再办理转学、休学等异动手续。
所有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学生被高中学校录取后,不得更改身份证号。无身份证号的学生报名时,需专门登记造册,统一报市教育局会考办。
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以及文化课考试,统一使用由市教育局印制并盖章的学生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分值及形式
1.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20分)满分均为120分,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满分均为100分。各学科独立成卷,全部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信息技术考试。满分为100分,采用上机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3.体育与健康测试。满分为60分,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意见,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4.理化生实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及学校课程考查。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2010级学生已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需参加其他全部科目的考试、测试和考查;未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需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测试和考查。2011级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和生物。往届生需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和测试。在外地就读的日照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只对就读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科成绩证明进行确认。因今年统一实行网上阅卷,各学校要提前做好学生培训工作,让学生熟知考试有关要求。
三、考试命题原则、依据及内容范围
1.命题原则。见各学科《2013年初中学业考试说明》。
2.命题依据及内容范围。各学科命题均以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同时紧扣本届学生实际学过的教材内容。其中思想品德命题内容含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占思想品德总分的15%。
四、考试时间
1.信息技术考试时间。统一于5月9日进行,不安排补考。
2.体育与健康测试及其他科目考查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下旬至5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区县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确定。
3.文化课考试及填报志愿时间。全市统一为2013年6月11日至13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上 午下 午
6月11日
(星期二)语文 (8:30-10:30)物理 (14:30-16:00)
思品 (16:30-17:30)
6月12日
(星期三)数学 (8:30-10:30)化学 (14:30-16:00)
历史 (16:30-17:30)
6月13日
(星期四)英语 (8:30-10:30)
填报志愿(10:30-11:00)生物 (14:30-15:30)
地理 (16:00-17:00)
五、考务安排
1.考点安排。以高中学校为考点,确需在初中学校设考点的,报市教育局批准。
2.监考人员。由区县负责抽调和培训,初中学校教师不得担任学业考试监考任务。每个考场配备两名监考人员,每个考点安排适当数量的备用监考人员。当年有子女、直系亲属参加考试者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3.考场要求。各考场统一使用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严防考生利用通信器材作弊。
六、阅卷及成绩公布
1.全市统一阅卷。考试结束以后,各考区于6月14日上午将所有试卷(含备用试卷、草稿纸等)、监考教师及缺考学生登记表等送市教育局指定地点,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
2.成绩公布。6月26日前以原始分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同时公布2010级学生地理、生物、体育、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以及各学科按规定折算后的高中录取成绩。考生可登录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3.成绩复查。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6月29日前提出复查申请,任课教师和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后报区县教育局。区县教育局分科目,按照考试号、姓名、考场、座号整理汇总盖章后,连同电子版(xls)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
4.成绩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区县、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的唯一依据。
七、做好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
各区县、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日照市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日教发〔2008〕37号)要求,认真做好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分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所占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数的30%。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的监管,健全工作组织,完善公示制度,确保评价过程规范,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作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限定性条件。各区县、市直学校于5月30日前以DBF格式,将2010级初中学生的评价结果报市教育局。
初中学业考试是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基础,涉及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程序,严密组织,同时要认真做好考试保密、学生交通及饮食卫生安全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日照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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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日照中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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