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青岛开发区中考中招工作安排

编辑:sx_yangyang

2014-05-13

2014年山东青岛开发区中考中招工作安排

一、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形式

1.科目

九年级学生(含往届生)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会考科目为历史,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区教体局具体实施。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2014年青岛开发区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实施。

八年级学生会考科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区教体局具体实施。七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试,由学生个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考核同意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控制七年级学生提前参加考试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在籍学生的5%。

2.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和听力实行上机考试,其他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考查科目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二)考试日期安排

九年级各科目和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安排在6月11日(星期三)至14日(星期六),英语口语和听力考试安排在6月15日(星期日)至16日(星期一);八年级信息技术考试安排在6月17日(星期二)。九年级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在5月7日(星期三)至9日(星期五)。

考查科目由各初中学校在5月底前完成。

(三)各科目原始分值及考试时间

项目 思想

品德 语文 数学 英

语 物理 化学 地理 生物 历史 信息技术 体育与

健康

原始分值 80 120 120 120 100 80 100 100 100 100 45

考试时间(分钟) 90 120 120 100+20 90 90 90 90 90 30

英语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英语口语和听力上机考试时间为20分钟。会考科目中的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成绩继续按30%记入九年级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

(四)考试命题、审题和阅卷

1.命题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学业考试命题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在关注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着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不设偏题、怪题。

2.各学科命题难易适度。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科目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确定为4:4:2,历史科目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确定为5:4:1,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确定为4:5:1。具体内容见各学科学业考试说明。

3.加强阅卷工作管理。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建立阅卷人员回避制度,抽调各学科在职骨干教师参加阅卷工作。严格阅卷纪律,规范阅卷程序。加强阅卷点学校的管理,确保阅卷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五)考务管理

1.统一组织全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形式,统一阅卷。区教体局负责考务组织、招生录取以及体育与健康考试等工作。

2.统一考号编排规则。因今年全市统一网上阅卷,所以今年学业考试全市统一考号编排规则。学生考号统一为13位数字,编排规则为[2位年度代码14]+[02]+[ 2位区市行政区划代码11]+[ 1位类别代码(1为普通高中,2为市招考办负责录取的职业学校,3为各区市负责录取的职业学校,8为参加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业考试的学生)]+[ 2位考点学校代码(考点学校代码:第一中学考点01;致远中学考点02;王台高中考点03;职业中专考点04)]+[ 4位序号]。考生编号由计算机进行随机编排。编号时,各考点必须从0001顺序号开始,中间不得间断,各考点只设一个尾考场。考场编排及准考证打印由各考点学校负责。

3.经费。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等所需费用全额纳入区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六)成绩管理及使用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重要依据。

我区九年级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各科目等级划分标准为: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成绩从高到低A等20%、B等40%、C等35%、D等5%(其中D等为不合格等级)。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

我区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形式呈现。地理和生物考试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E等为不合格等级)。地理和生物科目以全区为单位划定等级,ABCDE各等级所占比例由区教体局根据招生录取需要,按照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划分。划分标准为: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成绩从高到低A等10%、B等20%、C等30%、D等35%、E等5%。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划分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全区统一划分标准,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低于60分为不及格。

2013年未参加我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业考试的新转入九年级学生及本区户口在外地借读现回我区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九年级学生,需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2014年初中学生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业考试,其等级成绩按照2013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等级划分标准公布,地理、生物成绩按同等比例计入学业考试总成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2014年继续仅向各初中学校提供学生的学业考试等级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学生本人可通过青岛开发区教育信息网查询系统免费查询自己的学业考试成绩。

(七)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九年级学生考试科目、会考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达到合格以上等级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学业考试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由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考生,颁发义务教育证书。

(八)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在对学生初中三年成长记录、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照《青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青教通字〔2004〕17号)要求,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继续使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套件》,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要切实做好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小组的评价、学科教师的学科学习发展性评价四个环节,并及时将综合评语导入评价系统。评价结束后,要打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用于学生参加高中学校招生报名。要提高评价质量,确保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

各初中学校需将九年级学生初中毕业综合性评语录入学籍信息系统(录到九年级第二学期位置),再导入综合评价套件中。各学校均要在中考招生报名工作开始之前完成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全部工作。

2.进一步加大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力度。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基础性发展目标必须均达到C级(含C级)以上。

二、全区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14年,全区初中毕业生4817名,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职普比例协调发展的原则,全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372名,其中,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100名(包括艺体特长生48名,创新班招生80名),民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72名(包括志贤中学227名。上戏艺校普高班45名)。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2372名。区教体局统一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高中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按计划招生,对于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二)报名条件

1.本区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必须是开发区户籍)。

2.非我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报名、考试和录取,必须符合青岛市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居住证、区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证明(或营业执照)、私有房屋证明(或房产部门出具的正式租赁合同)、户口簿和以上证明复印件向初中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学校按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严格审核并报区局备案,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报考我区普通高中学校,不符合条件的不准报考。

(三)报名手续

1.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均面向全区招生,学生自愿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初中学校集体到第一志愿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簿(非开发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同时持家长至少一方的暂住证、劳动合同证明、私有房屋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3)综合素质发展评价表(由学校通过综合评价软件打印);

(4)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和学生成长的标志性成果(包括各类竞赛、评优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反映个人成长的其他成果资料等);

(5)享受加分、优待政策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4);

(6)报考特长生的考生须持特长生合格证。

往届生同时还须持本区户籍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复印件。招生学校和各初中学校应审验好,并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

各招生学校应提前将考生登记表发给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将报名表一式三份填好,并持上述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到区局普教处审核盖章后,再到招生学校报名。普教处、招生办及各招生学校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户口在本区而在外地借读的九年级应届毕业生回区报考,需带户口簿、借读学校的证明信(并加盖借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章)和上述证件及复印件到片内就近初中学校报名。学校要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外借读的九年级应届毕业生回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星期一)至5月22日(星期四)

(四)有关数据上报要求

报名结束后,请认真检查、核对报名数据,严格按照青岛市的考号编排原则编排考号,严格按照附件中规定的数据结构采集考生数据信息,按时上报各类数据。

1.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职业中专的考生数据及8年级学业考试考生数据均必须以dbf数据库格式于5月25日11:00前上报区招考办,数据库名称:bp0211**.dbf(**为各学校代码,其中第一中学为“01”,致远中学为“02”,王台高中为“03”,职业中专为“04”)。

2.填报3+4本科志愿的考生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填写《开发区2014年“3+4”本科志愿表》,汇总后将考生的志愿表及汇总表于5月25日11:00前上报区招考办,同时上报纸质加盖公章汇总表。

(五)志愿填报

考生可以兼报第一中学、致远中学、王台高中、志贤中学,职业中专、青岛上海戏剧学院艺术学校普高班和中职班。考生要按学校代码填写清楚报考志愿。报考“3+4”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分段培养批(简称“3+4”本科)和普通中专的考生到区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报名,报考“3+4”本科的考生可兼报普通高中、职业中专、青岛上海戏剧学院艺术学校普高班和中职班;报考普通中专和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只能兼报职业中专和青岛上海戏剧学院艺术学校(中职班);若考生第一、二志愿没被所报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还愿意参加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可填报服从调剂志愿。

(六)普通高中录取

录取的基本原则:普通高中严格按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1.高中创新班招生录取。2014年我区第一中学和致远中学继续各招收40名创新班学生,只设一个志愿。创新班学生面向全区招生,单独设班。凡符合条件的我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考生须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招生学校面试。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报名人数,采取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的形式择优录取。志愿考生在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招生学校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见招生学校面试通知)。招生学校应在综合评价学生素质的基础上,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加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享受指标生待遇),录满计划为止。志愿报考第一中学或致远中学“创新班”未被录取的考生,该志愿等同于第一志愿学校普通班志愿,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普通班录取,是指标生的考生普通班录取时享受指标生待遇。

2.普通生录取分两批次录取。具体为:

(1)第一批次录取。“3+4”本科学生和创新班学生录取结束后,再确定全区普通生录取工作线,在录取工作线以上按考生报考第一志愿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各普通高中招生学校首先按考生第一志愿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划线录取1972名(第一中学招收744名、致远中学招收738名、王台高中招收490名)。线上录取未满招生计划的,以报考学校为单位在工作线下10分以内继续择优录取,仍未满计划的,不再降分录取,可参加第二批录取。

(2)第二批次录取。将根据考生的第二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招生学校先按剩余计划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若考生调剂志愿高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线10分者,第二志愿学校应优先录取该生,后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

(3)区职业中专按考生志愿分二次录取,第一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次录取未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学生不予录取。志贤中学、上戏艺校等私立学校的招生录取,由学校在我区招生工作办法的指导下自主组织,但志贤中学普通高中和上戏艺校普高班招生录取分数线应高于市局规定的最低录取线。各高中学校严禁招收已被我区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学校可根据宣传需要,自行设计招生简章,经区教体局审查同意后发布。

3.指标生录取。按照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求,我区确定将区第一中学计划内509名、区致远中学计划内509名、王台高中计划内319名学生作为指标生。区教体局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和各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情况,确定各初中学校应推荐到高中学校指标生的总人数。初中学校须根据学生三年综合素质评价,从在注册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中择优推荐,并参加学业考试。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所报考高中学校计划内录取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且会考科目达到录取学校要求的指标生作为计划内录取名额。

对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过程或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定,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和引起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并计入学校量化考核(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4.艺体特长生录取。区第一中学、致远中学、王台高中均招收艺体特长学生,共48名(其中音乐10名,体育19名,美术19名)。第一中学招收16名(其中音乐4名,体育5名,美术7名),致远中学招收22名(其中音乐4名,体育11名,美术7名),王台高中招收10名(其中音乐2名,体育3名,美术5名)。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各均设一个报考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发放专业合格证的学校。艺体特长生由各第一志愿学校负责组织专业测试和面试。招生学校要制定专业测试和面试方案,并报区局备审后实施。考试时间为5月11日(周日)。合格者按1:1.5的比例发给专业测试合格证。体育处、普教处、安全办公室等处室参与监督、审查。艺体特长生按志愿单独报名,招生学校按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分别单独划线录取。

(七)其他政策规定

1.“3+4”本科录取先于普通高中录取,已被“3+4”本科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2.从2014年开始,全市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录取新生,招生录取工作须在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线公布后一周内完成。

4. 2014年仍执行初中升高中加分优待规定。从2015年开始,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只保留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优待项目,取消青岛市三好学生、青岛市优秀学生干部加分。

5.高中新生体检由招生学校会同区卫生部门组织。体检时间由招生学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确定。

6.各高中学校不得以非计划生、捐资助学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要充分使用好各种资助政策,使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7.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名单报区局审批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不予承认学籍。

8.各招生学校录取结束后,于9月15日前到区局普教处和职成处办理新生学籍。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4年全区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在区教体局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

(二)积极推进小班化招生。按照全市关于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设施保障、经费保障、师资保障等小班化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观念、育人模式、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改革创新。

(三)扎实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高校联合育人、创新人才培养、学生生涯规划指导、课程教学改革和实践教育等方面改革创新,突出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关学校要认真研究特色班建设和管理,不得将特色班办成重点班。

(四)切实保障指标生评选公平性。各初中学校指标生方案要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评选方案原则上要提前1年公布。要畅通家长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评选方案的制定、评选过程等都要吸收家长代表参与,主动接受家长监督。

(五)保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 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鲁教学字〔2012〕11号)、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保障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同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其报名条件、录取标准和收费标准等与本地学生相同。

(六)实行阳光招生。实行招生工作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复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关普通高中学校的特色班招生方案、特长生招生计划、条件、录取办法及名单,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推荐办法、学生名单及有关实证材料,各初中学校享受加分优待政策学生名单、项目和分值等,均需通过校内张贴、校园网等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七)加大指导宣传力度。局有关处室和各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要通过青岛开发区教育信息网站、开设招生热线咨询电话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将招生政策宣传到每名考生、每一名家长。各招生学校要利用双休日向社会全面开放,请家长和考生参观,为考生报考提供咨询服务。要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各高中学校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散发宣传材料须经区教体局审批。区教体局将加强对各高中学校招生宣传、录取秩序等方面的审查和管理,对违规行为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八)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招生录取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255号),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校擅自统计、公布或者宣传升学人数、升学率、考试成绩优异者等信息;严禁违反规定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严禁将学生考试成绩或者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教师、学生、班级的主要标准。任何学校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奖励考试成绩排名靠前学生等不正当手段招生;任何高中学校不得采取宴请或奖励初中学校班主任、老师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招生。禁止高中学校安排人员到初中学校及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禁止高中学校在报名期间到其他高中学校校内及校门附近进行招生宣传。要严格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各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提前录取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未经区教体局批准,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提前录取新生,不得提前收取考生的学费。普通高中学校要确保将录取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或家长。

(九)严格落实按行政区域招生和注册学籍的制度。根据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区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任何高中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民办学校跨区(市)招生,须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按照生源地统一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十)严格执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要严格执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有关规定,严密组织好考点报名及考务组织工作。切实做好考务组织、阅卷等各个环节保密工作。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人员和考生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十一)严格注册学籍和再录取工作。按照我区统一的高中招生录取政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后,方能注册学籍。两周内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按市局要求,全市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录取。未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民办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的录取。

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文件请见青岛开发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d.qdedu.net。

未尽事宜,请与普教处联系

联系人:王作生 联系电话:86988782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2014年4月29日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综合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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