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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3
【简析】
第一,力有两个作用效果,1、改变物体的形状;2、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所以物体受到力的作用,不一定运动状态发生改变。
第二,即使力的效果是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运动状态的改变是由物体受到力的共同效果决定的。1.物体受到非平衡力作用时,运动状态一定改变(运动速度的大小或方向改变)。2.物体受到平衡力作用时,运动状态一定不改变(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
六、有力作用在物体上,该力“不一定”对物体做功
【简析】
力对物体做功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有力作用在物体上;
2.物体在力的方向上移动了距离,两者缺一不可。
根据公式W=F·S得:有力无距离,不做功,所谓的劳而无功,最常见的现象是“推而未动”;有距离无力,不做功,所谓的不劳无功,最常见的现象是物体因惯性运动、物体运动的方向与力的方向垂直时。
七、小磁针靠近钢棒相互吸引,钢棒“不一定”有磁性
【简析】
磁现象中的吸引有两种情况:
异名磁极相互吸引;2.磁体有吸引铁、钴、镍等物质的性质。所以和磁体靠近相互吸引的可能是铁、钴、镍等物质,也可能是磁体。
八、“PZ220V40W”的电灯,实际功率“不一定”是40W
【简析】
1、当U实=U额=220V时,灯泡的实际功率P实=P额=40W,此时灯泡正常发光;
2、而U实〈U额时,灯泡的实际功率P实〈P额,此时灯泡发光较暗,不能正常工作;
3、当U实〉U额时,灯泡的实际功率P实〉P额,此时灯泡发出强光,寿命缩短易烧毁。
九、浸在水中的物体“不一定"受到浮力的作用
【简析】
浮力是浸在液体中的物体受到液体对物体向上和向下的压力之差,因为下表面浸入液体较深,受到的压力始终大于上表面,所以浮力的方向始终是竖直向上的。
当物体的底部与容器底部紧密结合,无缝隙时(即相当于粘在了一起),物体不受向上的液体的压力,所以不受浮力的作用。
例如:陷入河底淤泥中的大石头,三分之一的露出泥外即浸在水中,但石头不受浮力作用。
十、液体对容器底部的压力不一定等于容器内液体所受的重力
【简析】
公式P=F/S,是计算压强的普遍适用的公式,而P=ρgh是专门用来求液体产生压强的公式,由P=ρgh我们可以看出,在液体的密度一定时,液体产生的压强仅与液体的深度h有关,再根据F=PS不难看出液体对容器底产生的压力是由液体的密度、液体的深度和容器的底面积决定的。
即:液体对容器底部产生的压力:F=ρghs。然而只有柱形容器G液=mg=ρvg=ρghs=F。而容器的形状有很多种,只要不是柱形容器其内部液体的体积v≠hs,所以F≠G液。
容器内盛液体,液体对容器底部的压力F和液重G液的关系是:1、柱形容器:F=G液2、非柱形容器:F≠G液(广口式容器:F〈G液缩口式容器:F〉G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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