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区普通中学招生计划

编辑:sx_baiw

2014-02-26

关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区普通中学招生计划

招生方式不变,分招比例在2010年基础上略有扩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在中考招生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这标志着“分招”作为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将长期坚持实施。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2012年包头市的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按地区切块、统招和分招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并在2010年的基础上,扩大了5%的分招比例。

实行分招的学校为自治区优质高中

招生方式及比例如下:

———属(驻)地内、属(驻)地外招生比例:包一中、包九中、包头回中、包二中、包四中、包六中、包三十三中、包钢一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钢五中等11所学校正式生招生计划的85%面向属(驻)地内招生;15%面向属(驻)地外的招生。

萨二中、固阳一中正式生招生计划的90%面向属(驻)地内的招生;10%面向属(驻)地外的招生。

———属(驻)地内统招和分招比例:包一中包九中、包头回中、包二中、包四中、包六中、包三十三中、包钢一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钢五中等11所学校正式生招生计划的40%为统招,45%为分招。

萨二中、固阳一中正式生招生计划的45%为统招,45%为分招。

加大监察力度,保障招生秩序

加大监察力度,保障招生秩序是今年中考招生工作的一大特点。为保障招生各环节工作的实施,包头市中招办成立了监察组,全程负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监察工作。

三项制度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公示制度:包头市中招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旗县区分招计划分配方案在本地区公示,公示结果上报包头市中招办备案;各初中学校参加2011年中考的毕业生花名册在本校公示,公示结果报旗县区中招办备案,由旗县区中招办汇总后,上报市中招办备案。

申诉投诉制度:家长或考生在中考招生过程中如有异议,可向旗县区中招办或包头市中招办申诉或投诉。

监督制度:中招各环节工作均在中招办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对中考招生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和监控

对报名工作的监察

由于实施地区切块和分招的招生方式,所以必须保证学生按就学和学籍的实际情况报名。为确保报名工作的准确性,包头市中招办采取了三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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