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2017年中考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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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9

(三)考试科目与时间

1.中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思品、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体育,汉语、蒙古语文(乙类)。

考生总分如下:

(1)汉语授课考生总分满分为590分,其中各科满分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文科综合70分(其中思品30分、历史40分);理科综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体质测试40分。

(2)蒙古语授课考生总分满分为710分,其中各科满分分值分别为:蒙古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文科综合70分(其中思品30分、历史40分);理科综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汉语120分;体质测试40分。

2.初二结业考试:生物、地理综合试卷共10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按60%计入中考成绩;结业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未参加初二结业考试的初三考生,可申请在中考结束后随下届考生参加结业考试,成绩计入当年中考升学总分。

3.中考升学总分:

(1)汉语授课考生升学总分为650分。

(2)蒙古语授课考生升学总分为770分。

(3)报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和五个旗县当地高中的加授蒙古语考生升学总分为680分;其他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升学总分为670分。

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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