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2017初中毕业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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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5

三、升学考试、体育考试及信息与实验考试

(一)命题

1.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命制《考试说明》和试题。

2.命题范围和内容不超出考试说明的要求。

3.试题充分反映课程标准对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试题内容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学生在具体情景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达到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4.考试结束后由市中招办组织专人对试题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建立、完善试题评估制度。

(二)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中毕业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包括听力测试30分)、思品80分、历史80分、物理90分、化学70分共5卷7科,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能力各10分、信息技术考试10分,体育考试50分。蒙授考生加试汉语文150分。

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70分、生物60分,1卷2科。

中考总分数为各科实际卷面分数折合成上述规定分数的总和。

2.考试形式及日程安排

(1)笔试。语文、数学、英语、思品、历史、物理、化学、汉语文、地理、生物考试形式均为闭卷笔试。

类别

日期

上 午

下 午

初二年级

6月26日

地理、生物(9:00-11:00)

 

毕业年级

6月27日

语文(蒙语甲)

(9:00-11:30)

物理、化学(15:00-17:00)

6月28日

数学

(9:00-11:00)

思品、历史(15:00-17:00)

6月29日

外语(含听力)

(9:00-11:00)

汉语文(蒙语乙)

(15:00-17:00)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能力、信息技术考试(以下简称“信实考试”)。依据《关于做好赤峰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另发),考试采取动手操作的形式,考试内容为初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学科要求学生掌握、并应独立完成的实验项目和动手操作项目。在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旗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市中招办考务组对考试结果进行核查,考试时间为5月12日—5月30日,初二年级参加生物实验考试。由市中招办考务组汇总后于6月10日前上报到市中招办。

(3)体育考试。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内政发〔2007〕101号文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教体函〔2008〕1号文件)和市教育局的有关通知精神执行。具体考试项目共计四项(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发文),包括1000m(男)、800m(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篮球运球绕标志物、排球垫球和足球运球绕标志物;从三项中选择一项。在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旗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市中招办考务组对考试结果进行核查。市中招办考务组汇总后于6月10日前上报到市中招办。

(4)音乐、体育、美术、科技等特长考试。市教育局中招办会同相关科室组成特长生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组,在全市统一的测试评分标准下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5月5日—5月20日。由组织考试部门汇总后于5月22日前上报到市中招办。

(5)信实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特长生测试成绩(或原始分数)当场公布并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不少于一周)。对于获得特长生考试录取资格的考生,要在录取学校及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不少于一周),公示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号、姓名、性别、测试项目、测试结果、测试成绩。市中招办将在《赤峰教育》、《赤峰市中考信息网》、《赤峰市招生网》等媒体上进行统一公示,接受基层学校和考生家长监督。

(三)考务、阅卷、成绩查询和成绩复查

1.考务、阅卷和分数统计

考务、阅卷和分数统计工作分别由市中招办考务组和阅卷组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试题和答卷分离,考生均使用统一的答题纸进行答题。市中招办各考务组要将笔试成绩、体育成绩、信实成绩、特长生成绩刻盘独立密封四份,上报市中招办。

2.成绩查询

初三考生各科成绩及考生总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3日—7月15日,初二考生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8日—7月19日,考生可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或通过电话查询。赤峰市中考考分查询热线:移动12580。

3.成绩复查

(1)初三考生对毕业考试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7月14日—7月16日,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市中招办阅卷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2)初二考生对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7月19日—7月20日,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市中招办阅卷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3)试卷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不涉及试题内容。

(4)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质和电子试卷。

(5)对任何一科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与相关考务组联系。

4.试卷复查收费

申请试卷复查的考生,每查一科,需在网上缴手续费5元(内发改费字〔2004〕1122号)。复查后确属有误的,由市中招办负责更正,并退还复查手续费。

(四)考试成绩的使用

1.考试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2.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实际成绩和等级成绩双轨录取办法,在划定实际录取分数线的同时,划定等级成绩最低限,两者同时作为录取依据。

3.初二地理、生物学科结业考试成绩计入下一年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中。

四、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旗县区教育局按赤教基字〔2006〕14号文件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各旗县区教育局于6月底前组织各初中校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考生登记表》及电子版于6月15日之前上报市中招办。

学生综合性评语记入《考生登记表》。“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由学生本人保管,入学时作为学生的重要材料依据,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取。

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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