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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1
中考是知识的考试,是能力的考试,更是心理的测试。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是每个考生面临的问题。本文是辽宁阜新市2013年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祝大家阅读愉快。
关于印发阜新市2013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阜教发〔2013〕29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局直各初中: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确保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按照《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2]11号)文件精神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3]8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2013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阜新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6日
阜新市2013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计划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稳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支持职业教育,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继续提高农村地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如下:
1、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9100人,具体计划见2013年阜新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附1)。其中市区招生4000人,阜蒙县招生3700人,彰武县招生1400人。
2、2013年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划招生7000人(全口径),具体计划见2013年阜新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附2)。
二、报考类别
2013年阜新市中考报名共分五个类别:
1、普通高中类(含省级示范高中、重点高中、一般高中、民办高中、民族高中及普高艺体特长班等)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类(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3、普通中专类(含五年制高职)
4、师范类
5、单独毕业类
其中:普通高中类和师范类及普通中专类之间不得互相兼报(加试蒙文、汉语文的蒙古族考生除外)。各类录取以考生报考的第一类别为主,优先录取。
三、考试工作
2013年中考考试工作由市招考办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招考办制定。
(一)学业考试
2013年我市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一张卷,继续坚持将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课等动手能力共同作为初中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
2013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思品和历史、体育、理化实验。
以上各科成绩分别以分数和等级两种形式呈现。
2、各科分数
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外语75分,理化100分(其中:物理60分、化学40分),思品和历史70分(其中:思想品德35分、含民族团结教育常识6分,历史35分),体育与健康60分。理化实验考试实行等级制,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
2012年已经结业的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按比例折合后计入升学总成绩,其中:地理以满分25分计入,生物以满分30分计入,信息技术以满分20分计入。
2013年中考总分为580分。
时机成熟后将实行等级评价,把考试科目、考查科目、综合素质等级的组合作为各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
3、各科答卷时间
语文120分钟,数学100分钟,外语90分钟,理化120分钟,思品和历史80分钟。
4、命题的原则、依据和要求
2013年中考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和命题标准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在考查知识与能力的同时,加强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基本要求如下:
(1)考试以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为主,试题难度不超过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要求,易、中、难试题的比例各占70%、20%、10%左右,坚决杜绝偏题、怪题,严格控制带有死记硬背、机械训练性质题目的数量。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性试题分数不少于20%。
(2)试题内容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和成长经验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及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3)结合学科内容,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发散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导向作用。
(4)适当减少试题数量,重点内容重点考查;加强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给学生留有较大的思维空间。
(5)设置部分选做题。即将难度较大的10%部分试题设置为选做题,要求考生在给出的若干题目中,根据规定的数量,自主选择题目进行解答。
(6)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在语文试卷中要有体现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内容,占2—5分。
各科考试命题的基本要求详见《2013年阜新市中考考试说明》。
中考结束后,考试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开展质量分析工作,按照命题要求做好试卷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命题和教学方法,提高考试评价的科学性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市教师进修学院要做好中考试卷质量分析的具体安排,并于9月10日前将中考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试题分析报告,招生考试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5、对蒙语授课的蒙古族中学的学生,语文学科考蒙语文和汉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语文总分;除汉语文外,其它各科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也可以用汉字答卷(但一张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对用汉语授课加授蒙语文的考生,语文学科考蒙语文、汉语文,分别单独命题,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
蒙语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数为100分;汉语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数为100分。
6、体育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辽宁省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07]018号)文件要求,今年计入毕业升学考试的体育成绩为60分,其中:30分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其余30分(包括平时体育成绩20分、体育健康知识10分)由区教育局负责按有关政策要求提供。
2014年开始体育健康知识将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并以满分10分计入升学总成绩。
阜蒙县、彰武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两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成绩统一提供给市招考办。
7、理化实验考试
物理、化学实验考试为动手实验操作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只有成绩合格,才能获得初中毕业证书,才有资格被普通高中录取。
8、单独毕业类考试的有关事宜,由市招考办另行通知。
9、考试日期、时间
考试日期为6月28日至30日(具体考试时间详见下表)。
阜新市2013年初中升学、毕业考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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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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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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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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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语文
(汉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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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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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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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40
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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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00
外语
16:00—17:20
思品和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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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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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民族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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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2013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继续作为初中生毕业标准和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有关要求如下:
1、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辽教发[2008]2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阜新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验区初中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教发[2006]5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管,确保所属初中学校健全评价和认定工作机构,完善公示、复议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保证评价和认定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2、各初中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坚持以日常评价为基础,实行日常评价与学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学期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评价是六个学期评价结果的累加,严禁用第六学期最后一次的评价结果作为毕业评价的做法。评价结果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其中A等级的比例不超过35%、B等级比例不超过45%。
3、各学校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成员要有广泛的代表性。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要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进行调研与处理,保证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
5、各学校要做好本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档案的建设与保管工作,学生档案在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学生与学生监护人无异议后封存,考生报名后任何人不得开封修改。考生档案必须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6、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形成综合性评语和综合素质等级并按要求上报。
7、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的使用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考生升学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才有资格填报示范性高中公费生志愿,享受本校初升高定向指标。
示范高中择校生、一般高中公费生、择校生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报名办法详见阜新市招考办《关于2013年阜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阜招考委字[2013]3号)。
五、招生录取
今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统一考试,分头录取的办法。2013年市区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工作由市招考办完成。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组织完成;职业技术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组织完成;民族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组织完成;中专和师范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组织完成。
阜、彰两县初中毕业升学的考试和录取工作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两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完成。
(一)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
1、招生类别
2013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公费生和择校生,部分学校招收保送生和艺术类、体育类特长生。其中:公费生(含保送生)不低于招生计划的83.3%;择校生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6.7%。沈阳经济区11所优质高中面向我市招收公费生65名。
2、省、市属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分配
(1)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1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阜蒙县共招收89名公费生(含保送生)和择校生。
(2)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1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彰武县共招收51名公费生(含保送生)和择校生。
(3)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1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市内五区共招收2725名公费生(含保送生)和择校生。
具体分配计划见附3。
3、招生录取
(1)面向两县的招生
①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1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阜蒙县、彰武县录取的公费生和择校生采取提前录取的方式,分公费生和择校生两个批次录取,先录取公费生,再录取择校生。办法如下:
公费生——由两县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下拨的招生计划并根据考生的定向资格、报考志愿和中考分数择优推荐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后录取。
择校生——由两县教育局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和中考分数择优推荐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后录取。
具体录取方案由县教育局制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②市直属省级示范高中面向两县录取的保送生采取考前录取的方式。办法如下:
保送生——采取学生个人申请、毕业学校推荐、录取学校和市教育局共同测试(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市教育局提前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被录取为保送生的学生不参加中考。具体事宜见市教育局保送生录取方案。
因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1所省级示范高中不开设民族语文课,有意报考这些学校的民族考生必须与其他考生一样参加普通科目的考试。
(2)面向五区的招生
①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1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市内五区招收公费生,招生采取提前录取的方式,为考生提供2个志愿选择。本着自愿报名、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和中考成绩按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线。
报考外市省级示范高中与报考本地省级示范高中公费生条件相同。
②市直属三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市内五区招收保送生、公费生和择校生。办法如下:
保送生——保送生为考前录取,采取学生个人申请、毕业学校推荐、录取学校和市教育局共同测试(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市教育局提前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被录取为保送生的学生不参加中考。具体事宜见市教育局保送生录取办法。
公费生——公费生录取继续采取指标到校、定向录取的办法。
首先,市教育局根据各区符合定向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将三所示范高中公费生招生计划统一下达到各区教育局。具体测算办法是:
三所示范高中公费生招生计划数
某区应得计划数 = ───────────────×某区符合定向条件毕业生数
五区符合定向条件的毕业生总数
然后,由各区教育局将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结合本区实际分配到所属初中。各区教育局分配公费生计划时,要以所属各初中符合定向条件的毕业生人数为基础确定到校计划总数,并在各初中计划总数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学校的办学质量、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和学校管理等因素,确定各示范高中公费生到校招生计划人数。示范高中公费生计划要在考生志愿填报前下达到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最后,各初中学校按照考生的定向资格、报考志愿、中考分数和获得的定向指标数择优推荐到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审查无误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录取。
被市教育局评为“课堂教学改革示范校和先进校”的初中学校,在计划外将给予适当的指标奖励,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择校生——由市教育局划定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的报考志愿和中考分数统一择优录取。
(3)其它高中招生
①两县县属省级示范高中的招生
阜蒙县、彰武县县属省级示范高中公费生面向本县招生,择校生在满足本县考生入学的同时,可以适当招收其它县区考生。
公费生——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公费生指标100%分配到所属初中并按政策统一录取。
择校生——由县教育局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
阜蒙县、彰武县示范高中也要面向本县学校招收保送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县教育局参照市教育局的政策执行。
②公办一般高中的招生。公办一般高中可跨县区招生,公办一般高中面向本区域(区域指:市内五区和阜蒙县、彰武县,以下同)考生的录取由市、县教育局按志愿择优录取;其它县、区考生报考非本区域公办一般高中,可以在中考成绩发布后,持本人成绩条直接到报考学校报名,由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共同录取。
③公办民族高中的招生。公办民族高中(非省示范)可跨县区招生,公办民族高中面向本区域考生的录取由市、县教育局按志愿择优录取;其它县、区考生报考非本区域公办民族高中,可以在中考成绩发布后,持本人成绩条直接到报考学校报名,由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共同录取。
④民办高中按有关政策自主招生。
(4)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
阜新市海州高级中学招收艺术类特长生100名(期中:美术特长生70名、音乐特长生30名)均为缴费生。阜新市第二高级中学招收体育类特长生100名(其中:公费生50名、缴费生50名)。
报考“艺体”特长班的考生需提前进行特长加试,加试合格者具有报考资格。凡报考市海州高中、市二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班的考生于5月30日前到报考高中报名,由报考高中安排加试。加试完成后,各高中将加试合格考生的成绩及报考专业等信息于6月10日前报送基础教育科,同时,将加试成绩通知考生。
4、学籍审查及有关政策
(1)学籍审查
①2013年全地区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学籍审查及定向资格认定工作由学校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组成专门审查小组,学校要吸收毕业班班主任参加,落实责任制,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进行审查。
②各学校在本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审核电子学籍和初中生学籍卡,确认无误后,考生填写《升学考试登记卡》,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将《升学考试登记卡》上报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审查盖章,并由各区教育局统一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有关政策
①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工校、中专等在校生无报考普通高中资格。
②省示范高中不招收初中阶段的复读生。
③市高中、市实验、市海州高中公费生继续实行百分之百定向招生政策。
④考生定向生资格的认定标准见《阜新市示范高中定向生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阜教[2012]95号)。
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和定向资格的认定继续执行阜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有关意见及定向生资格认定标准的通知》(阜教发[2011]48号)文件要求。
⑥民办初中考生定向资格认定标准按照市教育局(阜教发[2007]81号)文件执行。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严格按有关文件的要求、标准和程序审查定向生资格,区教育局和学校不得制定与以上定向资格认定标准相悖的政策。凡在定向问题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示范高中(含择校生)录取资格。对怂恿、参与、支持“造假”的领导、教师等有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加分政策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加5分。从2012年秋季进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起,取消此项加分政策。
(2)革命烈士、援藏干部(援藏期间)、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华侨、归侨、港澳台胞子女均加10分。
(3)获得过科技小发明(含机器人制作等)优秀成果奖的考生,今年将继续获得中考加分,有关政策继续执行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关于中考创新加分政策的意见》(阜教发[2009]65号)文件。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的入学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暂行规定》的通知(辽公通[2010]142号)文件执行。
(5)军人子女入学的优待政策,按有关文件执行。
(6)配合市教育局治理学校和在职教师“三乱”行为,符合市教育局《关于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的意见》(阜教发[2006]15号)文件规定,中考成绩在及格以上的举报人,保送录取到省级示范高中,享受公费生待遇。
以上加分只限于计划内招生,以原始证件为准,兼具几项加分条件者,只按高分项加一次。
6、市区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录取原则和录取办法
(1)志愿设置
凡报考普通高中的市区考生必须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分提前录取志愿、公费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三类,考生可以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自己的学习成绩、家庭条件、资格等实际情况自主填报。
(2)录取原则
①市属省级示范高中保送生为考前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中考。
②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省级示范高中公费生实行提前录取,艺术类、体育类特长生实行提前录取。已经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批次的录取。
③普通高中公费生和择校生继续实行分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省级示范高中、重点高中公费生;第二批次录取省级示范高中、重点高中择校生;第三批次录取一般高中公费生;第四批次录取一般高中择校生。
(3)录取办法
①省示范高中公费生录取采取“学校按考生分数、志愿和定向资格择优推荐,区教育局审核预录,市教育局审批录取”的办法。即:中考成绩公布后,各初中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在区教育局下达的计划内等额推荐到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推荐名单,逐一进行审核,形成预录意见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批、录取。
②省示范高中(含省重点高中)择校生、一般高中公费生、一般高中择校生在最低控制线上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③如果出现分数并列情况,先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化、思品和历史、地理和生物、体育、信息技术等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无故不报到者取消该生当年普通高中的录取资格。
(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今年,在市高中、市海州高中高一年级各成立两个课程改革实验班(每班50人),按照新课程改革的理念,用自主、合作、探究的方式进行实验教学,考生自愿报名,市教育局在已录取到相应学校的考生中择优确定。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5)普通高中艺体类特长生特长加试及资格认定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招生学校组织完成。
(6)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体检均以市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升学体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具体志愿的填报方法和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请考生详细阅读2013年阜新市中考《考生必读》。《考生必读》的发放时间约为5月末。
7、收费
2013年普通高中公费生和择校生收费标准按省(市)教育、财政、物价部门等有关文件执行。
(1)各高中在考生填报志愿前要将本校的收费政策、优惠措施通过《考生必读》向全体考生公布,增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以利于考生志愿的填报。
(2)普通高中公费生到学校报到后,由学校按有关文件标准收费。
(3)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在市教育局组织下,按照省市有关政策统一进行,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发放择校生缴费通知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缴费,然后持缴费收据到基础教育科领取录取通知书。学校无权自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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