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3阜新中考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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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1

中考即“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是选拔考试,也是建立在义务教育基础上的选拔,本文为大家整理了辽宁2013阜新中考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方案,欢迎阅读。

1、招生类别

2013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公费生和择校生,部分学校招收保送生和艺术类、体育类特长生。其中:公费生(含保送生)不低于招生计划的83.3%;择校生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6.7%。沈阳经济区11所优质高中面向我市招收公费生65名。

2、省、市属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分配

(1)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1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阜蒙县共招收89名公费生(含保送生)和择校生。

(2)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1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彰武县共招收51名公费生(含保送生)和择校生。

(3)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1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市内五区共招收2725名公费生(含保送生)和择校生。

具体分配计划见附3。

3、招生录取

(1)面向两县的招生

①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1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阜蒙县、彰武县录取的公费生和择校生采取提前录取的方式,分公费生和择校生两个批次录取,先录取公费生,再录取择校生。办法如下:

公费生——由两县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下拨的招生计划并根据考生的定向资格、报考志愿和中考分数择优推荐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后录取。

择校生——由两县教育局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和中考分数择优推荐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后录取。

具体录取方案由县教育局制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②市直属省级示范高中面向两县录取的保送生采取考前录取的方式。办法如下:

保送生——采取学生个人申请、毕业学校推荐、录取学校和市教育局共同测试(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市教育局提前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被录取为保送生的学生不参加中考。具体事宜见市教育局保送生录取方案。

因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1所省级示范高中不开设民族语文课,有意报考这些学校的民族考生必须与其他考生一样参加普通科目的考试。

(2)面向五区的招生

①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1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市内五区招收公费生,招生采取提前录取的方式,为考生提供2个志愿选择。本着自愿报名、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和中考成绩按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线。

报考外市省级示范高中与报考本地省级示范高中公费生条件相同。

②市直属三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市内五区招收保送生、公费生和择校生。办法如下:

保送生——保送生为考前录取,采取学生个人申请、毕业学校推荐、录取学校和市教育局共同测试(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市教育局提前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被录取为保送生的学生不参加中考。具体事宜见市教育局保送生录取办法。

公费生——公费生录取继续采取指标到校、定向录取的办法。

首先,市教育局根据各区符合定向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将三所示范高中公费生招生计划统一下达到各区教育局。具体测算办法是:

三所示范高中公费生招生计划数

某区应得计划数 = ───────────────×某区符合定向条件毕业生数

五区符合定向条件的毕业生总数

然后,由各区教育局将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结合本区实际分配到所属初中。各区教育局分配公费生计划时,要以所属各初中符合定向条件的毕业生人数为基础确定到校计划总数,并在各初中计划总数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学校的办学质量、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和学校管理等因素,确定各示范高中公费生到校招生计划人数。示范高中公费生计划要在考生志愿填报前下达到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最后,各初中学校按照考生的定向资格、报考志愿、中考分数和获得的定向指标数择优推荐到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审查无误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录取。

被市教育局评为“课堂教学改革示范校和先进校”的初中学校,在计划外将给予适当的指标奖励,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择校生——由市教育局划定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的报考志愿和中考分数统一择优录取。

(3)其它高中招生

①两县县属省级示范高中的招生

阜蒙县、彰武县县属省级示范高中公费生面向本县招生,择校生在满足本县考生入学的同时,可以适当招收其它县区考生。

公费生——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公费生指标100%分配到所属初中并按政策统一录取。

择校生——由县教育局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

阜蒙县、彰武县示范高中也要面向本县学校招收保送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县教育局参照市教育局的政策执行。

②公办一般高中的招生。公办一般高中可跨县区招生,公办一般高中面向本区域(区域指:市内五区和阜蒙县、彰武县,以下同)考生的录取由市、县教育局按志愿择优录取;其它县、区考生报考非本区域公办一般高中,可以在中考成绩发布后,持本人成绩条直接到报考学校报名,由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共同录取。

③公办民族高中的招生。公办民族高中(非省示范)可跨县区招生,公办民族高中面向本区域考生的录取由市、县教育局按志愿择优录取;其它县、区考生报考非本区域公办民族高中,可以在中考成绩发布后,持本人成绩条直接到报考学校报名,由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共同录取。

④民办高中按有关政策自主招生。

(4)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

阜新市海州高级中学招收艺术类特长生100名(期中:美术特长生70名、音乐特长生30名)均为缴费生。阜新市第二高级中学招收体育类特长生100名(其中:公费生50名、缴费生50名)。

报考“艺体”特长班的考生需提前进行特长加试,加试合格者具有报考资格。凡报考市海州高中、市二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班的考生于5月30日前到报考高中报名,由报考高中安排加试。加试完成后,各高中将加试合格考生的成绩及报考专业等信息于6月10日前报送基础教育科,同时,将加试成绩通知考生。

4、学籍审查及有关政策

(1)学籍审查

①2013年全地区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学籍审查及定向资格认定工作由学校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组成专门审查小组,学校要吸收毕业班班主任参加,落实责任制,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进行审查。

②各学校在本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审核电子学籍和初中生学籍卡,确认无误后,考生填写《升学考试登记卡》,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将《升学考试登记卡》上报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审查盖章,并由各区教育局统一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有关政策

①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工校、中专等在校生无报考普通高中资格。

②省示范高中不招收初中阶段的复读生。

③市高中、市实验、市海州高中公费生继续实行百分之百定向招生政策。

④考生定向生资格的认定标准见《阜新市示范高中定向生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阜教[2012]95号)。

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和定向资格的认定继续执行阜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有关意见及定向生资格认定标准的通知》(阜教发[2011]48号)文件要求。

⑥民办初中考生定向资格认定标准按照市教育局(阜教发[2007]81号)文件执行。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严格按有关文件的要求、标准和程序审查定向生资格,区教育局和学校不得制定与以上定向资格认定标准相悖的政策。凡在定向问题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示范高中(含择校生)录取资格。对怂恿、参与、支持“造假”的领导、教师等有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加分政策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加5分。从2012年秋季进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起,取消此项加分政策。

(2)革命烈士、援藏干部(援藏期间)、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华侨、归侨、港澳台胞子女均加10分。

(3)获得过科技小发明(含机器人制作等)优秀成果奖的考生,今年将继续获得中考加分,有关政策继续执行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关于中考创新加分政策的意见》(阜教发[2009]65号)文件。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的入学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暂行规定》的通知(辽公通[2010]142号)文件执行。

(5)军人子女入学的优待政策,按有关文件执行。

(6)配合市教育局治理学校和在职教师“三乱”行为,符合市教育局《关于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的意见》(阜教发[2006]15号)文件规定,中考成绩在及格以上的举报人,保送录取到省级示范高中,享受公费生待遇。

以上加分只限于计划内招生,以原始证件为准,兼具几项加分条件者,只按高分项加一次。

6、市区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录取原则和录取办法

(1)志愿设置

凡报考普通高中的市区考生必须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分提前录取志愿、公费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三类,考生可以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自己的学习成绩、家庭条件、资格等实际情况自主填报。

(2)录取原则

①市属省级示范高中保送生为考前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中考。

②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省级示范高中公费生实行提前录取,艺术类、体育类特长生实行提前录取。已经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批次的录取。

③普通高中公费生和择校生继续实行分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省级示范高中、重点高中公费生;第二批次录取省级示范高中、重点高中择校生;第三批次录取一般高中公费生;第四批次录取一般高中择校生。

(3)录取办法

①省示范高中公费生录取采取“学校按考生分数、志愿和定向资格择优推荐,区教育局审核预录,市教育局审批录取”的办法。即:中考成绩公布后,各初中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在区教育局下达的计划内等额推荐到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推荐名单,逐一进行审核,形成预录意见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批、录取。

②省示范高中(含省重点高中)择校生、一般高中公费生、一般高中择校生在最低控制线上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③如果出现分数并列情况,先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化、思品和历史、地理和生物、体育、信息技术等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无故不报到者取消该生当年普通高中的录取资格。

(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今年,在市高中、市海州高中高一年级各成立两个课程改革实验班(每班50人),按照新课程改革的理念,用自主、合作、探究的方式进行实验教学,考生自愿报名,市教育局在已录取到相应学校的考生中择优确定。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5)普通高中艺体类特长生特长加试及资格认定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招生学校组织完成。

(6)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体检均以市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升学体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具体志愿的填报方法和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请考生详细阅读2013年阜新市中考《考生必读》。《考生必读》的发放时间约为5月末。

7、收费

2013年普通高中公费生和择校生收费标准按省(市)教育、财政、物价部门等有关文件执行。

(1)各高中在考生填报志愿前要将本校的收费政策、优惠措施通过《考生必读》向全体考生公布,增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以利于考生志愿的填报。

(2)普通高中公费生到学校报到后,由学校按有关文件标准收费。

(3)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在市教育局组织下,按照省市有关政策统一进行,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发放择校生缴费通知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缴费,然后持缴费收据到基础教育科领取录取通知书。学校无权自行收费。

8、录取时间安排

(1)普通高中志愿填报:7月1日—7月10日

(2)公费生的录取:7月11日—7月20日

(3)择校生的录取:7月21日—7月30日

(4)高中新生报到时间:8月10日前

(5)录取截止日期: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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