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中考招生政策之2013吉安一中招生录取方案

编辑:sx_bilj

2014-02-24

根据吉安市教育局《关于吉安市直高中学校2013年招生规定的补充通知》(吉教办字〔2013〕66号)文件精神,吉安中考招生政策之2013吉安一中招生录取方案如下:

(1)计划:今年市直高中划出招生总计划的16%面向全市择校招生;划出统招计划的70%面向吉州、青原两区均衡招生;余下计划为全市统招。

(2)志愿填报:①统招志愿的填报:报考市直高中(含宏志班、弘毅班、国际班以及其他特色班)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重点高中第一志愿”栏中填写具体学校志愿(吉安一中代码0801001或白鹭洲中学代码0801002)。第二志愿栏中还可填写本县(市、区)的一所重点高中志愿学校,市直高中落选后,可作为第一志愿报考本县(市、区)重点高中参加录取。②均衡志愿的填报:吉州区、青原区符合市直高中均衡招生条件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了“吉安一中”或“白鹭洲中学”统招的可视为填报了均衡志愿,否则不能享受均衡招生。在网上填报时点击“放弃报考该志愿”。③择校志愿的填报:在择校志愿栏中填写具体学校(吉安一中代码0801001或白鹭洲中学代码0801002)。

(3)录取:①统招(含均衡招生)采取两校“统一划线、摇号录取”的方式进行。即根据两校的招生计划划定同一条统招分数线,确定各类上线考生人数,当其中一所学校的上线志愿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时,超计划数的学校将进行随机摇号录取,录满该校招生计划后的上线志愿人数自动替补录取到另一所学校。(a)统招上线人数确定:根据两校统招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线考生数。(b)均衡上线人数确定: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在考生总分不低于统招录取线30分内,乡镇初中学校在考生总分不低于统招录取线40分内,以生源学校为单位按分配到各初级中学的均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线考生数。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在全市报考市直高中志愿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线考生数。对同分问题的处理,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队,总分高的优先;如再同分,按语文、数学两科总分排队,总分高的优先;如还同分,按语文单科总分,总分高的优先。②择校生录取:按考生报名的志愿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4)2013年白鹭洲中学新招的高一新生在新校址就读,吉安一中新招的高一新生目前在老校址就读,待新校址建成后,即转到新校址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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