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编辑:

2017-03-09

三、管理工作

1.市中招领导小组协调和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2.继续加大南京市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统一管理力度,统一制定招生办法,统一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统一进行招生录取。

3.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普通高中须在校园网和校内显著位置公布《规范普通高中招生承诺书》。

4.市、区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从严治考,依法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合法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主要工作日程

3月9日至10日,学业考试网上报名。

3月13日至31日,体格检查。

4月6日至19日,体育考试。

4月22日至23日,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5月8日至12日,综合素质评价和理化实验操作考查。

5月19日,学业考试补报名。

5月20日,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

6月17日至18日,文化考试。

6月21日至26日,网上评卷。

6月28日下午,公布中考成绩。

6月30日至7月1日,考生网上填报升学志愿。

7月5日,公布各批次投档控制线。

7月6日至20日,高中阶段学校远程网上录取。

市招生委员会授权市招生办发布和解释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政策。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市教育局另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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