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4南京高中指标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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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30

江苏省2014南京高中指标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南京市2014年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直属高中:

根据《南京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宁招委[2014]4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标生招生学校

全市分为江南六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和原五区县(六合区、浦口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

江南六区招收指标生的学校有:南师大附属中学、金陵中学、第一中学、中华中学、第十三中学、第九中学、南航附属高级中学、第三高级中学、第五高级中学、第二十七高级中学、建邺高级中学、江苏教院附属高级中学、宁海中学、田家炳高级中学、第十二中学、燕子矶中学、雨花台高级中学。

原五区县招收指标生的学校有:南师大附属扬子中学、大厂高级中学、六合高级中学、江浦高级中学、江宁高级中学、秦淮中学、天印高级中学、溧水高级中学、高淳高级中学。

二、指标生招生范围及计划

1.市直属学校南师大附属中学、金陵中学指标生面向全市招生,第一中学、中华中学指标生面向江南六区和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招生;江南六区的其余指标生招生学校面向江南六区招生。

指标生计划比例为本校招生计划的50%。

2.南师大附属扬子中学、大厂高级中学、六合高级中学指标生面向六合区招生,江浦高级中学、江宁高级中学、秦淮中学、天印高级中学、溧水高级中学、高淳高级中学面向本区招生。

指标生计划比例不低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

三、指标生分配办法

1.分配原则。分配时,70%的指标生计划以初中校实际参加中考报名人数扣除初三年级2013年10月1日后转入或借入学生数为基数向所有初中校(含民办初中校)分配。另外的30%再次向公办初中校分配(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班化实验初中校和班额超过每班45人的公办初中校,按初三年级的班级数乘以班额45人作为分配基数;其他班额低于每班45人的公办初中校,按实际人数作为分配基数)。

2.南师大附属中学、金陵中学、第一中学、中华中学4所市直属学校面向江南六区、原浦口区、原大厂区的指标生计划按上述原则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面向原江浦县、原六合县、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的指标生计划只分配到各区,不再细分到区内各初中学校,由区内统一使用。

3.江南六区指标生招生学校(除4所市直属学校外)由市教育局直接将指标生计划的50%分配到本区内各初中学校,其余的50%分配到其他五区的各初中学校。

4.南师大附属扬子中学、大厂高级中学、六合高级中学、江浦高级中学、江宁高级中学、秦淮中学、天印高级中学、溧水高级中学、高淳高级中学指标生计划由各区教育局自行分配。各区教育局指标生分配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备案(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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